?。ㄗ髡呦?a href="http://www.johngarrisbuilder.com/search/result.shtml?siteID=123&query=中信銀行" target="_blank" title="中信銀行" class="hotLink" >中信銀行信貸部副總經理 王鵬虎)
金融中介業存在的原因在于交易成本,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術上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隨著交易量的增加,單位產品的運營成本就會降低。金融中介存在的另外一個理由是信息不對稱及其造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Benston 和 Smith,1976)。
金融體系的作用在于減少由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所帶來的市場摩擦,進而實現風險改善、信息獲取與資源配置、監控管理與加強企業控制、動員儲蓄、促進交易等功能(萊文1997)。在新古典完全市場條件的假設前提下, Arrow ( 1953) ,Debreu ( 1959) 提出的包含銀行部門的一般均衡模型中,得出了金融中介沒必要存在的結論。換句話說, 在完全市場條件下, 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效率, 金融中介不扮演任何角色。
由于信息技術和因特網的廣泛應用,人們可以更多地獲得信息, 降低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原來那些從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的角度來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開始受到了質疑。默頓與博迪(Merton&Bodie,1993)認為金融結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金融體系的功能;金融結構是變化的,而金融體系的功能相對穩定;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是在不確定環境中,在時間與空間上便利經濟資源的配置與拓展;同時為實現基本功能,金融體系具有支付清算、資金融通與股權細化、為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風險管理、信息提供以及解決激勵問題等六大核心功能。
隨著金融市場組織制度的變化和信息技術的進步,金融中介的脫媒一直在發展和深化。脫媒有兩種具體形態,一種是金融脫媒,一種是技術脫媒。金融脫媒是大型客戶的金融活動擺脫了銀行間接融資中介作用,成為依托資本市場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直接金融;技術脫媒則是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的金融活動徹底脫離了所有金融中介,直接通過互聯網平臺來開展。通過互聯網,交易雙方可以極大程度的降低信息收集成本,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進而增加交易機會和降低交易成本。在互聯網平臺上,小企業和個人也可以低成本的披露信息和獲取信息,這就增加了零售客戶參與直接金融交易的可能性,擴大了服務零售客戶的范圍,這正是互聯網企業的優勢所在。借助互聯網的優勢,金融的泛在性和普惠性得到了進一步的展現,金融變得觸手可及,人人可以參與,甚至可以直接參與,而無需借助任何金融機構的幫助。因此,金融機構存在的根基受到了影響和沖擊,金融去中介化趨勢明顯,互聯網一定程度上成為金融市場和金融交易的載體,金融機構的作用和收入會相對減少。
為了積極應對互聯網帶來的金融去中介化,銀行就必須大力發展互聯網金融,積極應對金融脫媒造成的影響。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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