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郭樹清出任銀監會主席僅一個月后,銀監會近期連發至少七文,來規范銀行業的發展,一場銀行業監管風暴正席卷而來。
這也延續了他此前的一貫格。從2011年10月起,在郭樹清就任證監會主席的506天時間里,他共推出70項新政,平均每7天就推出一項新舉措。
3月3日,原山東省省長郭樹清調任銀監會,接替已到退休年齡的尚福林,出任銀監會主席一職。據一位銀監會官員透露,3月新領導班子開始運行以來,會里每天加班加點,將銀監會成立以來的幾百項監管文件系統梳理了一遍,力爭彌補監管短板。
4月7日,在銀監會在新聞發布會上稱,當前的重點工作在于15個字:重服務、防風險、強協調、補短板、治亂象。同時,銀監會將下發一系列監管文件,來確保15字方針的落實。
據騰訊財經梳理,近期銀監會下發的監管文件至少有7個,內容涵蓋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銀行業風險防控、彌補監管短板、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專項治理等方方面面。
整治行業亂象 加大處罰力度
4月7日,銀監會下發《關于集中開展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5號),2017年上半年組織全國銀行業集中進行市場亂象整治工作,以回歸本源、服務實體、防范風險為目標。
當前金融市場 上各種新產品新業務花樣百出,存在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因此,銀監會將組織銀行對號入座,對照問題菜單自查自糾,做到機構全覆蓋、員工全覆蓋、產品全覆蓋、業務全覆蓋。
5號文將重點對股權和對外投資、機構及高管、規章制度、業務、產品、人員、廉政風險、監管行為、內外勾結違法、非法金融活動等十大方面進行整治。
此外,銀監會還首次公布了處罰情況。2017年一季度,銀監會系統作出行政處罰485件,罰沒金額合計1.9億元,處罰責任人員197名。
僅2017年3月29日,銀監會機關針對票據違規操作、掩蓋不良、規避監管、亂收費用、濫用通道、違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市場亂象,作出了25件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合計4290萬元,共懲處了17家銀行業機構。
銀監會方面還表示,目前又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已經立案,正處于行政處罰調查審理程序中。針對屢查屢犯、案件頻發、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各類亂象,銀監會將繼續加大監管處罰力度,進一步嚴厲打擊、嚴肅處理。
“6號文”劍指同業、理財、互金
同一天,銀監會還下發《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7〕6號),提出對資產信用、流動性管理、債券投資、同業業務、理財業務、房地產融資、地方債務風險、互聯網金融、跨境業務和民間金融十大類風險的具體防控要求。
6號文提到,要強化同業業務整治,從控制業務增量、做實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風險、嚴查違規行為等方面明確監管要求。新開展的同業投資業務不得進行多層嵌套,要根據基礎資產性質,準確計量風險,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
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全面排查存量同業業務,對多層架構、復雜程度高的業務要制定整改計劃。對風險高的同業投資業務,要制定應對策略和退出時間表。
不過,有市場解讀認為,上述規定仍屬于定性的描述,并沒有規定具體的同業存單占負債的比例上限,后期還需靜待同業存單監管政策的出臺。
6號文還要求加強銀行理財業務風險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開展滾動發售、混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資金池理財業務;確保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相分離;嚴控嵌套投資,強化穿透管理,不得簡單將理財業務作為各類資管產品的資金募集通道;嚴格控制杠桿,防范資金在金融體系內自我循環,不得使用自有資金購買本行發行的理財產品。
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6號文的要求是做到“穩妥推進”,要求持續推進網絡借貸平臺(P2P)風險專項整治,做好校園網貸、“現金貸”業務的清理整頓工作。
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姜超分析稱,6號文涉及的債券、同業、理財、地產和地方債務等,均與近年銀行資產配置和套利行為掛鉤。根據文件要求的時間點,意味著銀行業機構上半年有3個月的整改時間?!爱斎?,對金融機構、經濟和債市的整體影響要看實際政策執行力度?!?/P>
一家城商行資產管理部負責人對騰訊財經表示,預期未來無論是銀行的同業業務,還是資產管理業務,日子都不會好過了。
擬推26項規章彌補監管短板
銀監會成立十幾年來,各監管制度、辦法多達幾百項,但部分規章時效漸弱。因此,哪些是監管缺失的?哪些規則是滯后的?哪些是針對性不強的,哪些是與相關金融監管部門不協調的?需要把這些制度短板“補起來”。
為此,銀監會近期專門下發《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銀監發﹝2017﹞7號)。主要針對監管部門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面臨的關鍵問題、薄弱環節和突出風險,提出一系列具體監管要求,旨在提高監管質效,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規范經營。
據了解,7號文共分為強化監管制度建設、強化風險源頭遏制、強化非現場和現場監管、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強化監管處罰和強化責任追究6個部分,共16條。
其中強調,要加強銀行股東準入監管和行為監管,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資格、參控股機構數量等監管要求;加強資金來源審查,確保入股資金為投資人自有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此外,要加強股權管理。對超過規定比例的股權轉讓應及時報監管部門審查或備案,及時披露主要股東的股權質押融資信息;嚴格關聯交易管理,強化對股東授信的風險審查,防止套取銀行資金。
銀監會還公布了“彌補銀行業監管制度工作項目”,按照制定類、推進類和研究類分類,共有26項擬推規章。其中涉及商業銀行的有18項,包括《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
東方證券研報分析稱,26項規章涵蓋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等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風險,以及表外業務、理財業務、資產證券化等重要表外項目,十分全面。
2017年或成銀行業監管年
當前跨市場、跨行業、跨地區的金融產品交叉、交易帶來了一些問題,主要原因是協調不夠。
銀監會指出,機構是綜合經營,但監管是分業監管,因此有必要強化監管協調 ,形成“九龍共治”。銀監會將主動參與、自覺服從于監管協調,使得銀行監管政策和其他金融監管政策(如保險,證券,支付)、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之間打造最優的協同,提升監管的有效性。
同時,為了有效遏制監管套利等行為,銀監會專門開展了“三套利”、“三違反”、“四套利”的專項工作整治。
其中,三套利指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三違反指違反金融法律、違反監管規則、違反內部規章;四不當指不當展業、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
姜超指出,“三套利”中值得關注的是監管套利和空轉套利。前者指銀行違規操作或繞道來滿足信用風險、資本充足率、流動性和其他指標考核,以及違反宏觀調控、風險管理、利用不正當競爭和增加企業融資成本的各種套利行為,后者指信貸空轉、票據空轉、理財空轉和同業空轉等套利行為。
在他看來,相較于6號文對十大風險的管控,整治“三套利”的46號文直接指向2015年以來盛行的同業套利和同業擴張,涉及銀行、理財、存單和委外,如果嚴格實行,將對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理財和非銀機構造成較大影響。
事實上,這場監管風暴在更早之前就已現苗頭。在3月2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郭樹清迎來到任銀監會后的“首秀”,在開頭介紹環節,他用了較長篇幅來強調紀律和銀行業隊伍建設。他強調,“打鐵還要自身硬”,銀行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銀監會是監管經營風險的部門,必須增強同風險賽跑的意識,并且要跑在風險的前面。
他還提出要弘揚銀行業“三鐵”傳統:即“鐵賬本、鐵算盤、鐵規章”,堅決懲處內外勾結、監守自盜、利益輸送、“吃拿卡要”等違規違法違紀行為。做到“守土有責、履職負責、失職問責”。
可以預見的是,2017年將是銀監會“強監管、強問責”的一年。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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