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行規行律進行監管,要按制度進行監管。完全靠風暴式監管,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且會給市場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監管者要為被監管者服務,解決他們面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了解企業違法違規的原因,是有意挑戰法律底線,還是制度不合理因素所致,或者兼而有之。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就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進行第四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會議時強調,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維護金融安全,是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必須充分認識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把維護金融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一件大事,扎扎實實把金融工作做好。
會后,中國人民銀行就加強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中國銀監會就化解銀行體系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證監會就資本市場發展與風險管理,中國保監會就回歸風險保障、強化保險監督、守住維護金融安全底線采取了相應措施。
針對金融市場出現的混亂現象,為了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穩定,加強金融監管是完全必要的。
我認為要發揮監管效率,必須講究監管藝術,提高監管水平,處理好幾個關系。
一、處理好監管風暴與日常監管的關系。
中國好搞監管風暴。監管風暴就是突擊監管,下猛藥。好處是震懾力強,對一些影響金融市場的重大事件可以集中處理,頂格處罰。但如果搞成一陣風,風暴過后可能一切照舊。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國歷史上搞了幾次監管風暴效果都不太好。2001年、2008年、2015年金融市場都發生過監管風暴,對市場的沖擊很大,帶來了不少副作用。所以,我主張日常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和處理。要按行規行律進行監管,要按制度進行監管。完全靠風暴式監管,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且會給市場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二、處理好外部監管與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的關系。
我們學哲學都知道,外因要通過內因發揮作用,完全靠外部監管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要通過內因才能發揮作用。金融企業本身要有防控風險機制和制度安排。如銀行要有資本充足率的規定、提取備付金的規定、存貸比的規定;保險企業要有保證金、賠付準備金的規定;公募基金有防止基金經理搞“老鼠倉”的制度措施。所以,必須加強內控制度建設,企業自己防風險。
三、處理好監管與服務的關系。
監管者不能把自己就看成是貓,把所有的被監管者都看成是老鼠。貓永遠抓不完老鼠,老鼠總有辦法對付貓。壞老鼠總是少數。不要把監管者和被監管者搞成貓和老鼠的關系。能不能轉換監管理念,搞成平等伙伴關系,監管者要為被監管者服務,解決他們面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了解企業違法違規的原因,是有意挑戰法律底線,還是制度不合理因素所致,或者兼而有之。如果是這樣,按現行制度該處罰必須處罰,同時修改完善制度。監管部門能否幫助金融企業解決一些實際問題?;ヂ摼W金融等業務,肯定是要發展的,但存在的問題也是很多的。監管部門有責任幫助企業、行業規范,制定有關法規,規范企業的行為。在法律法規完善的情況下,對違法違規進行處罰。
四、處理好監管與發展、創新的關系。
監管不是越嚴越好。比如一家金融機構出了很多的問題,面臨倒閉破產風險。這時候,如果監管一刀切,把它的業務都停掉了,它死得更快了。換個方式,給它一點靈活性,緩沖一下、扶持一下,也許就度過危機了。小額信貸、新支付方式現在發展很快,對傳統銀行業務有很大的沖擊,但它們代表了金融創新的方向,應該得到監管部門的支持。對一些杠桿過高的企業進行金融監管,也不一定就要大家都去收貸,導致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停擺,企業正常的業務還是要做的,要保證企業的合理流動性,包括企業之間的資金融通。
五、處理好分業監管與統籌監管的關系。
中國當前實行的是分業監管的模式。中國銀監會監管銀行業,中國證監會監管證券業,中國保監會監管保險業。但現在混業經營是大勢所趨。中國的金融結構也變得日益復雜。金融控股公司、互聯網金融、各類理財通道業務、場外交易場所、跨境資金流動等發展迅猛,對現行分業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這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在分業監管的框架下,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協調機制。其次,分業監管易產生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再次,分業監管易導致重復監管,增加監管成本。最后,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難以對金融創新進行有效監管。
去年有段時間,有些險資亂收購、亂舉牌、控股實體企業,最大的問題是把保險保障企業變成了一個投資機構,脫離了保險企業保險保障的功能和本質。險資收購上市公司應當由哪個監管部門監管?收購開始的時候用險資,存在短資長用問題。繼而拿上市公司的股權抵押出去,從銀行獲得新的資金,再用于收購。這第二筆收購資金就不是保險資金了,而是銀行資金了。類似這樣的收購,是證監會管,還是保監會管,還是銀監會管?所以,分業監管就出現了監管重疊、監管套利、監管真空的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加強金融監管,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確保金融系統良性運轉。因此,改革金融監管體系是完全必要的。
現在的主流觀點是,維持一行三會體制不變,由央行為牽頭單位加強協調,這是目前最省事的一個辦法。一行三會統籌協調監管2005年就有備忘錄,但備忘錄沒解決根本問題。2013年,中央又提出了央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即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制度提出了“誰家的孩子誰抱”的監管思路?,F在的問題是,金融機構已經是混業經營,互聯網金融是綜合經營。誰家孩子誰抱,關鍵不知道是誰家孩子,如何監管?好孩子大家都搶著去抱,可能給抱死了;壞孩子沒有人抱,野蠻生長。
我曾經主張,在聯席會議基礎上,成立一個常設機構,即中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由國務院來牽頭協調。在條件成熟后,合并三會,成立中國金融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央行共同監管金融業。貨幣、外匯、宏觀監管由央行來管,其他的行為監管交給中國金融業監管委員會??傊?,不管金融監管體系如何改革,必須認識到統一協調監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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