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日,第一消費金融從知情人士處獲得銀監會下發的《關于就聯合貸款模式征求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的部分內容。
通知稱,中國銀監會希望探究互聯網貸款管理模式和風控舉措,按照城市銀行部相關通知要求,擬征求聯合貸款模式的相關意見。
通知的內容涵蓋了下發目的、互聯網貸款的定義、“聯合貸款”的環節,以及聯合貸款的準入、資質和風控等等。
第一消費金融注意到,通知對聯合貸款機構的資質有明確要求,限定于“經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持有金融牌照并獲準經營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如果未來銀監會出臺正式的關于聯合放貸的文件,要求聯合放貸機構均為持牌機構,意味著當下某些互聯網金融公司的聯合放貸之路走到了末路,而消費金融牌照(23張牌照)、網絡小貸牌照(據第一消費金融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8月2日,目前共有183張網絡小貸牌照。其中,165張已經完成工商注冊)的熱度持續走高。
某地方金融辦人士對第一消費金融表示,銀監會下發該文件,一是防止高利率覆蓋高風險的現金貸業務模式,二是確保資金方的安全以防范系統性風險出現。
某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人士告訴第一消費金融,他有向銀監會某處長索要此文,被該處長以請等候正式文件為由拒絕。多個地方金融辦和商業銀行人士告訴第一消費金融,均未收到該文件。第一消費金融只得到該文件的一部分,整理成文字如下:
中國銀監會欲探索研究互聯網貸款(注:互聯網貸款,是指借款人通過互聯網渠道自助提交借款申請,貸款人運用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通過大數據信息和風險模型,全流程線上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管理模式和風控舉措,按照城市銀行部相關通知要求,擬征求聯合貸款(相關定義和具體操作環節見附件)模式的相關意見。
“聯合貸款”主要分為以下環節:一是由銀行和合作機構通過書面協議,確定雙方出資比例、合作規模、合作期限等;二是合作機構在銀行開立備付金賬戶,并存入充足資金作為貸款發放頭寸;三是雙方共同確定客戶篩選標準,并篩選出聯合貸款目標客戶并進行聯合授信;四是通過授信審批的客戶通過互聯網渠道自助發起借款申請,系統后臺進行欺詐判斷后,在極短時間內發放貸款;五是銀行與合作機構每日對賬,確保賬實相符。
第一條 【合作機構定義】本辦法所指合作機構是指貸款人在進行互聯網貸款過程中,與貸款人在聯合貸款、客戶營銷、風險分擔、風險數據等方面提供支持和進行合作的各類機構。
本辦法所稱聯合貸款是指貸款人與合作機構基于共同的貸款條件和統一的借款合同,按約定比例出資,聯合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互聯網貸款。
第二條 【合作機構準入】貸款人應建立合作機構準入制度,明確準入標準和準入程序,針對不同類型合作機構,分別從行業地位、管理能力、經營可持續性、業務合規性、風險承擔能力、風險數據真實合法性等方面進行準入評估,確保合作機構的設立、經營和提供服務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第三條 【合作協議規范】貸款人應與合作機構簽署書面合作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嚴格限定合作事項范圍,規范合作機構行為,保障借款人信息安全。
第四條 【系統和數據安全】貸款人與合作機構應建立滿足合作業務需求的信息系統,并通過技術手段實現敏感信息的有效隔離,保證雙方數據交互在安全合規的環境下進行。
第五條 【聯合貸款業務條件】貸款人開展聯合貸款,應具備1年以上互聯網貸款的運營管理經驗,互聯網貸款管理機制建設完善,風險模型有效性經過充分驗證,存量貸款風險水平較低。
第六條 【聯合貸款合作機構資質】貸款人應將聯合貸款的合作機構限定于經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持有金融牌照并獲準經營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人應建立合作機構的準入標準和流程,確保合作機構具備發放貸款的資質。
合作機構應對貸款人的貸款調查、授信審批、合同簽訂、貸款支付、貸后管理、風險管控的全流程機制進行評估,充分了解并接受貸款人信貸風險管理能力,與貸款人共同確認授信審批標準,明確風險分擔機制,參與貸款管理。
第七條 【聯合貸款風險分擔】聯合貸款應由聯合貸款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會計核算,貸款風險應由聯合貸款各方按照協議約定共同處置和承擔。
第八條 【防范聯合貸款集中】貸款人應建立聯合貸款規模管控機制,避免聯合貸款過度集中于單一銀行業金融機構。
第九條 【其他合作機構風險控制】貸款人應區分不同類型合作機構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
?。ㄒ唬τ陂_展客戶營銷的機構,貸款人應重點審查并持續監控該機構受托營銷行為是否依法合規,并督促該機構對可能的欺詐行為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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