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網貸行業健康發展,各級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正聯合行動。
記者獲悉,日前互聯網金融協會向部分會員單位下發《互聯網金融個體網絡借貸 資金存管系統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系統規范意見稿”)、《互聯網金融個體網絡借貸 資金存管業務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業務規范意見稿”)。
系統規范意見稿共分為5大部分,提出了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的基本原則,規定了資金存管系統的賬戶、資金、交易等功能性要求,以及安全性、可靠性、性能等非功能性要求。業務規范意見稿則規定了存管人、業務管理、業務運行和風險監測的要求。
兩份征求意見稿的亮點,在于對存管人(為網絡借貸業務提供資金存管服務的商業銀行)提出風險監控、信息披露和監管報送要求。根據要求,存管人應建立委托人(網貸平臺)負面輿情信息監測機制,同時存管系統應設置風險監控機制,建立數據分析模型,當發現委托人平臺出現超限額等違法違規及交易數據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同時,存管人應通過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公開披露相關存管信息,并定期向委托人和合同約定的對象提供網絡借貸資金存管報告,披露委托人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保管及使用情況。
此外,業務規范意見稿還要求存管人應承諾存管系統預留與監管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的各類系統對接的數據接口,并開放滿足監管要求的數據字段,符合非現場監管標準。
據悉,兩份征求意見稿是為落實銀監會2月發布的《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下稱《指引》)內容,在推動網貸資金存管的有序發展,有效規范行業合法合規經營的背景下特別編制的。
《指引》下發后,各相關機構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同程度的難處,且當前市場模式種類繁多,社會各界迫切呼吁出臺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相關規范。
目前,市場上較大規模的P2P平臺基本已接入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但市場上普遍存在已簽約但尚未上線的情況。截至2017年5月末,我國已完成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簽約平臺468家。其中,實際上線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系統的平臺共計218家。
近年來,尤其是今年以來,為建立客觀、公平、透明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環境,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監管層持續推進網貸行業制度建設。目前北、上、廣、深四大網貸集中發展的地區,已全部出臺了網貸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銀監會也先后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完成了網貸行業“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框架的基本搭建,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政策體系。
第一網貸報告顯示,8月份全國P2P網貸成交額3408.58億元,環比下降7.37%;網貸機構數量(扣除問題平臺,即基本正常平臺與觀察平臺數量之和)4171家,環比下降0.24%?!半p降”態勢初露端倪。
中國P2P網貸指數課題組負責人胡爾義認為,網貸機構數量和交易量規模仍與《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要求相距甚遠。建立健全P2P網貸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更是任重道遠。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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