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指出,將根據國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健全“三反”法律制度和監管規則。同時完善跨境異常資金監控機制,預防打擊跨境金融犯罪活動。
意見指出,要堅持防控為本,有效化解風險。開展全面科學的風險評估,根據風險水平和分布進一步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強化高風險領域監管。同時,不斷優化風險評估機制和監測分析系統,健全風險預防體系,有效防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到,將根據國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健全“三反”法律制度和監管規則。同時研究設計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體系,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戰略形成機制。積極發揮風險評估在發現問題、完善體制機制、配置資源方面的基礎性作用,開展風險導向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戰略研究。
同時,意見強調,將加大高風險領域反洗錢監管力度。建立國家層面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成立由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國務院銀行業、證券、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組成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工作組,定期開展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工作。
“鼓勵反洗錢義務機構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币庖娭赋?,將鼓勵創新和堅守底線并重,妥善應對伴隨新業務和新業態出現的風險。建立健全反洗錢義務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制度,對新產品、新業務、新技術、新渠道產生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主進行持續識別和評估,動態監測市場風險變化,完善有關反洗錢監管要求。
此外,意見指出,將完善跨境異常資金監控機制,預防打擊跨境金融犯罪活動。將以加強異常交易監測為切入點,綜合運用外匯交易監測、跨境人民幣交易監測和反洗錢資金交易監測等信息,及時發現跨境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遵循反洗錢國際標準有關支付清算透明度的要求,指導金融機構加強風險管理,增強跨境人民幣清算體系的“三反”監測預警功能,維護人民幣支付清算體系的良好聲譽,降低金融機構跨境業務風險。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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