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他人遺忘在自動取款機中的銀行卡,六旬老漢被追究刑事責任。近日,京山縣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對彭某某提起公訴。
經查,2017年8月15日,彭某某準備到京山縣永隆鎮人民路郵政儲蓄銀行自動取款機查詢銀行卡的匯款情況,當其排隊進入自動取款機箱插卡時,發現卡插不進去且屏幕上顯示繼續操作,才知道是前一個使用自動取款機的人忘了取卡。彭某某抱著試試看的心理輸入金額2000元,自動取款機彈出2000元,接著彭某某又分三次,每次5000元,共計取走現金17000元,并將那張遺忘的銀行卡和取出的現金帶回了家?;丶液?,彭某某通過家人和鄉親的提醒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罪。兩天后,彭某某到永隆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將非法所得的17000 元現金和銀行卡交給派出所并還給了失主。彭某某雖有自首情節,但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辦案提醒: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若是心存僥幸,貪婪他人錢財,不僅會受道德的譴責,數額較大的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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