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印發關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通知指出,通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改進銀行賬戶管理模式,為銀行賬戶管理制度改革積累經驗。試點地區江蘇省泰州市及下轄縣(市、區)、浙江省臺州市及下轄縣(市、區)。試點時間自2018年6月11日起實施。
試點內容包括,取消企業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
戶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愿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后,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該賬戶后續辦理變更、撤銷業務也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無需經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核準。
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試點地區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面簽制度;與企業簽訂賬戶管理協議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強化基本存款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管理,健全企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未辦理變更、證件到期未更換、不配合對賬、賬戶連續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等異常情形處置機制。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托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賬戶管理系統)對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的唯一性及開戶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對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開展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于業務辦理差錯率高、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的銀行和企業,采取暫停試點、行政處罰等措施。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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