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WEMONEY訊 7月24日,鳳凰網WEMONEY獲悉,為指導、規范網貸機構主動退出網貸業務,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下稱“協會”)于23日正式下發《北京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退出規程》(互金協會發[2018]020號)(下稱“退出規程”)。
此前的7月20日,鳳凰網WEMONEY獨家獲悉《北京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退出指引(草案)》,內容與本次退出規程基本一致。
據悉,本次退出規程共分為7章30條,對于主動終止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的平臺提出了明確要求,涉及業務退出的程序、退出備案與資料報送、消費者保護、業務處置、機構注銷等方面內容。
協會指出,本退出規程適用于網貸機構主動終止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包括業務轉型、依法解散、依法破產等。網貸機構制定退出方案時應遵循市場化原則,運用市場手段選擇合適的退出路徑,鼓勵網貸機構優先采用并購重組方式化解風險、退出網貸行業。要優先保護出借人,合理處置不良資產,妥善清退出借人資金,貫徹出借人保護優先原則,預防發生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網貸機構退出網貸業務應接受區金融辦和協會的指導和監督,如實向協會報告資產、資金、運營模式、出借人、借款人、存管等數據信息,反饋面臨的逾期風險和退出過程中出觀的問題,協會將根據網貸機構風險隱患的嚴重程度,分類分級進行監督井制定相應的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協會指出,網貸機構決定清理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的,應按如下進行退出工作:
1、成立良性退出工作組;
2、清理存款業務、客戶、公司資產等,分別編制存量業務清單、出借人清單、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編制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
4、在網貸機構官網、協會官網及其他渠道發布業務清償和退出公告;
5、組織實施業務清償和清退,妥善處理存量項目,按照退出方案穩妥推進退出工作;
6、結束清退工作,終結網貸業務。
此外,網貸機構應清理并編制存量業務清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借款金額、待還金額、到期時間、是否正常還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擔保情況)、清收情況等,并根據是否到期、是否正常還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擔保情況)、清收處置情況等信息編制分類匯總表,對于已形成不良、已可確認為損失的業務分別予以標注。
退出規程指出,網貸機構最遲應在啟動退出工作后三十日內完成業務清償和退出方案的編制,退出方案應至少包括存量業務情況,金額、筆數、出借人數等;清償方案,清償資金來源、清償步驟、清償周期;存量業務處置計劃;業務清償和存量業務處置團隊組成;網貸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高管承諾。
與此同時,網貸機構決定清理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的,應當在作出決定當日關閉發標、放款及出借人充值、投標等功能,保留還款、提現等功能的持續運行。退出方案實施期間,網貸機構不得注銷,不得開展新業務,經營地址不得變更,網站不得關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失聯。
此外,在業務處置方面,退出規程明確,針對存在逾期風險或已逾期的項日,網貸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處置方案,尋求各種有效途徑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最大限度地保護出借人的利益。網貸機構應設僅專門的、由高級管理人員牽頭的處置團隊,網貸機構應根據處置需要,聘請律師事務所、不良資產處置機構等專業機構,加強項目處置力度,爭取回款。
根據退出規程,網貸機構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未被采取凍結、查封等限制措施之前,網貸機構仍應按照處置方案推進業務處置清償工作。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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