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犯罪分子借助數字支付和加密貨幣進行犯罪的行為愈加猖獗。針對這一問題,近日歐盟公民自由委員會批準了一項新規,加強了對非現金支付欺詐行為的監管和懲罰力度,希望借此消除相關立法中的漏洞,震懾犯罪分子。
報告草案以31票對1票通過,沒有棄權。
新規規定:
根據違法程度,對相關犯罪嫌疑人判處五年、四年或三年監禁,作為法官對非現金支付欺詐行為判處全國“最高”監禁刑罰的最低刑罰,
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犯罪活動審查范圍;
改善歐盟范圍內合作,確保更好地處理跨境欺詐行為;
加強對非現金欺詐受害者的援助,例如心理支持、財務、實際和法律問題咨詢,以及對那些缺乏足夠資源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通過主題活動、教育和永久在線信息工具以及欺詐案件實例提高民眾對此類犯罪的預防和認識能力。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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