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出世”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多類機構的擔憂,因12月2日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對其業務范圍定義相對寬泛,可投資非標,可兼顧公募、私募范圍,可直接投資股票,擁有眾多獨特優勢。
不過,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信托牌照和公募牌照項下部分業務,銀行理財子公司不能涉足,理財子公司并不能簡單等同于“公募+私募+信托”。
不同的“信托關系”
《辦法》中對銀行理財子公司的法律關系表述中提及,銀行理財產品依據信托法律關系設立,這引發市場誤以為銀行理財子公司牌照可替代信托牌照。
不過,一位銀行理財專家表示,銀行理財子公司是信托法律關系,實際上更多是基于客戶理財資產的信托隔離,從保護客戶、處理法律糾紛的法律角度出發。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詢相關其他資管機構,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有關法律關系的表述與理財子公司一致。2018年10月22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在新聞稿和答記者問中說明各類私募資管產品均依據信托法律關系設立。
“銀行理財子公司與信托公司的業務范圍存在本質區別,銀行理財產品依據信托法律關系設立,不應理解為理財子公司具有信托牌照、可開展信托業務?!鄙鲜隼碡攲<冶硎?。
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2號),信托業務是指信托公司以營業和收取報酬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諾信托和處理信托事務的經營行為。銀行理財子公司與持有信托牌照的信托公司存在不同,比如,銀行理財子公司不能開展財產權信托(設立特殊目的載體SPV)、動產或不動產信托、慈善信托等業務。
資深信托研究員袁吉偉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短期看來自銀行理財的通道業務需求肯定會明顯下降,“但信托的通道業務并沒有完全被‘堵死’。其一,不設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做理財業務還需要信托通道;其二,理財子公司的部分非標業務如果做貸款還需要信托;其三,除銀行理財之外還存在部分通道業務?!?/P>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也證實,銀行理財子公司并不能直接發放貸款,如果非標要發放信托貸款還需要通過信托牌照。
一位資管業務人士也對記者指出,雖然“可投非標債權”,但是,涉及抵押的項目,只有銀行和信托可以開展,作為銀行的理財子公司還是需要借助通道進行操作。
能與不能
《辦法》還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于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主要股東的信貸資產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主要股東發行的次級檔資產支持證券,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不良資產受(收)益權。此外,理財子公司在自有資金運用方面限制也較多。
對于衍生品業務,《辦法》的規定是,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投資衍生產品的理財產品,應當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獲得相應的衍生產品交易資格,并遵守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關于衍生產品業務管理的有關規定。
不過,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衍生品交易資格牌照并不難獲取,地方銀監局即可發放,已經有諸多銀行有相關資質。
另外,與證監管理下的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相比,理財子公司主要從事資管業務,也不能通過設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同時,像租賃這種需要牌照的業務,銀行理財子公司也不能直接開展。
不過一位非銀資管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不管是資產證券化還是融資租賃這些銀行理財子公司不能直接開展的業務,都只是融資方式而已,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投資非標債權,即可作為資金方通過合作等方式進行投資,“對于融資人而言,關心的問題只是能夠融到資金,至于具體的融資方式并不重要?!?/P>
一位銀行資管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銀行理財子公司這塊牌照很重要,理論上,重要的金融業務均可開展,不能直接從事的那些事實上體量很小?!坝行I務不能投,有些業務即使能投也不代表會去投?!?/P>
對于非銀機構而言,未來的一大空間將是探討與銀行理財子公司之間的合作?!掇k法》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機構、根據合同約定從事理財產品受托投資的機構以及與理財產品投資管理相關的投資顧問等。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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