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601169,SH)日前發布的《董事會決議公告》顯示,該公司董事會2018年第九次會議已經通過了《資管新規下北京銀行理財業務過渡期整改方案》。
按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和內部職責分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經董事長簽批后,報送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同時報備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指導商業銀行實施整改計劃,對于提前完成整改的商業銀行,給予適當監管激勵;對于未嚴格執行整改計劃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業銀行,適時采取相關監管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發現,除北京銀行之外,杭州銀行(600926,SH)也已經推出了比較明確的理財業務過渡期整改計劃,今年11月9日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杭州銀行力爭在2020年6月底之前完成理財業務整改。具體措施包括:積極研發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凈值型新產品,同時穩步推進老產品的規模壓縮工作。
據杭州銀行披露,截至2018年9月末,該行存續理財產品規模1862.7億元(其中非保本理財產品規模1789.37億元),較年初有所下降。而從近半年轉型實踐情況看,杭州銀行理財業務在估值核算、凈值化投資、新產品開發方面摸索出了一定的經驗,系統、資負、投研、風控等核心能力逐步增強,目前理財業務整改進度符合預期。
華泰證券研報認為,《辦法》批準商業銀行自主過渡期整改計劃,使得轉型壓力大為釋放;沒有強制逐年壓降的目標比例要求,也能避免過渡期內新老產品資金集中切換,降低市場沖擊。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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