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京警方破獲一起通過技術定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這起案件在全國也屬首例。去年1月,陳某在飯店吃飯時被討債人圍堵,隨后陳某報案,警方調查發現,討債人是通過一款即時定位軟件找到的陳某。這種定位是怎么實現的?使用定位軟件討債,觸犯了什么法律呢?記者采訪辦案民警,還原了案情。
討債人利用名為“APP神探”的定位軟件對他人進行定位
2018 年1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接到一起報警,一名男子稱,討債人員利用手機定位軟件,實時定位到了他聊天賬號的位置,結果對方找上門,使他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報警人是在南京做生意的陳某,因到年底了欠了債被討債人員發現,當即將其圍住。陳某說,他愿意還錢,但他想搞清楚,討債人是怎么找到他的。
警方介入后,討債人員承認,確實是通過手機軟件定位到對方的位置的。
民警:“用的APP神探這個軟件?”
討債人:“對,很早的時候就買過?!?/P>
民警:“安裝在哪個手機上的?”
討債人:“應該是這個手機吧?”
民警:“這個手機?”
討債人:“對!”
討債人說,陳某平時愛用一款知名手機聊天工具,他們就從網上買了一款針對該聊天工具的定位軟件,很快定位出他的具體位置,便趕來將他堵住。民警發現,這款叫“APP神探”的定位軟件能對多款主流聊天工具進行實時定位。
鼓樓分局挹江門派出所民警孫藩一說:“會同分局機關的技偵大隊,來研判一下這個軟件有沒有這個功能,首先我們是做了偵查實驗的,我們也把這款軟件下載下來,充值,然后進行靜態的和動態的偵查實驗,證實確實有定位公民軌跡的功能?!?/P>
民警調查發現,這款APP軟件是針對手機即時通訊工具開發的,通過破解聊天應用程序的安全防護系統,侵入并從中非法獲取了被定位對象的經緯度信息,從而非法獲知某個人的具體位置,作為該APP的開發者和實際運營者,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經過偵查,2018年3月26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會同鼓樓分局網安大隊派員趕往青海省海東市,在當地警方支持下,從一處工棚里抓獲了“APP神探”開發銷售者吳某,現場繳獲電腦、銀行卡等作案工具。
不法分子開發“APP神探”賣給討債公司,精確定位誤差僅20米
據吳某交代,自己開發的“APP神探”一般賣給調查公司或者專業的討債公司。
鼓樓分局挹江門派出所民警孫藩一說:“購買之后要進行充值,充值一次可以充50充500,充50那個軟件里面就有500個贊,500個鉆石,使用的時候要定位這個聊天工具的位置,把聊天工具賬號輸進去,點查詢,如果使用聊天工具的這個人是靜態的,他收費就就收10個贊,如果是動態的,查他動態軌跡,那就是 100個贊,也就是說10塊錢?!?/P>
今年剛滿30歲的吳某是江西上饒人,計算機專業畢業后做起了技術員。他喜歡黑客技術,一個偶然機會看到網上有人賣手機聊天工具定位軟件,但使用功能很一般,就想自己開發定位精度更高的。沒多久,他破解了一款手機聊天程序的位置信息防護系統,搗鼓出一款新的定位軟件,并命名為“APP神探”,通過QQ群、微信群、聊天室等網上渠道銷售。
這款APP定位精度多高?南京鼓樓網安大隊做了多次偵查實驗。鼓樓公安分局民警趙柏戀茹說“我們鼓樓網安大隊的民警,做了多次偵查實驗。民警在鹽倉橋附近的家樂福超市打開聊天工具,與之相距數公里的同事用該軟件進行定位,精確位置只相差20—50米?!?/P>
到案發時,這款定位軟件在兩年間吸引了4000多名注冊用戶,其中充值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有近200人,涉案金額40余萬元。
目前,吳某因涉嫌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移送審查起訴;另有2人因頻繁非法使用該軟件定位他人位置信息,被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專家:泄露他人地理位置也屬違法
在網上簡單搜索,就找到多家號稱提供手機定位功能的廠商。有廠商聲稱只要提供手機、微信或QQ號就可以定位,單次定位幾百元,交一部分定金,位置出來后付清尾款。對此,專家做出哪些提示呢?
目前,各種手機APP在使用時,都要獲取個人通訊、位置等信息的授權。這些個人信息是否得到各個平臺安全保護,很多人心中是存在疑問的。相關專家表示,類似定位軟件適使用的技術原理可以在可以使用在很多APP應用軟件上,風險極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計算機學院碩士生導師薛明富指出,合法的APP它具有定位功能,它并沒有主觀的去泄露你的定位信息,但是有一些其他的不法的APP或者未經合法授權的APP,它可以輕易的攻破手機中某些APP的系統,從中獲取比較敏感的地址隱私信息?!?/P>
薛明富提示公眾,在使用手機時慎用定位功能:“可以對你的APP定位功能進行設置,對于必要的APP,可以設置成使用期間使用定位服務,對于沒有必要使用定位功能的APP,可以設置永不,而盡量不要對這些APP設置成始終使用定位服務?!?/P>
近年來我國在保護個人隱私方面加大了力度,雖然不是身份證號碼,也不是家庭住址,但泄露用戶的地理位置顯然也是違法的。
江蘇袁勝寒律師事務所主任袁勝寒指出:“除非是依照法定的需要進行調取,或者說經過他本人的同意,可以獲取除此以外,任何人、組織獲取公民的這樣的一種定位的信息,這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達到了一定的數量之后,就可能涉嫌構成違法犯罪。APP的運營商也好,生產商也好,那么造出了這樣一個軟件以后,如果又很輕易的能夠被這個黑客進行破解、盜取,本身存在著這種技術上的漏洞和安全的隱患,那么,由此給消費者造成相關的損失,APP的生產者和運營商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P>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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