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背景下的信息共享,在給人們帶來生活便捷的同時,也威脅著個人的信息安全。近年來,有關個人信息違法和數據泄露事件頻發,信息安全早已不僅是個人問題,更是一個備受社會重視的公共管理問題?!?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高鋒集團董事局主席吳杰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發展大數據產業的同時,應當將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放在首位。
近年來,我國大數據產業發展不斷提速,從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向各行業的應用領域發展。每年以超過全球平均值3%的速度產生和復制數據,預計我國將于2025年擁有全球最大“數據圈”?!暗珖鴥鹊拇髷祿a業發展也存在諸多混亂之處,大量的數據泄露事件、企業之間的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侵犯用戶隱私等導致大數據產業發展存在不確定的風險。一些企業打著大數據分析的幌子,利用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和大數據精準推送內容給用戶,形成強大的輿論影響力,更是對個人信息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眳墙芮f表示。
在全國政協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劉惠好看來,目前,個人信息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采集個人信息沒有準入規則,個人信息誰能采集、達到什么要求才能采集都沒有明確的標準和邊界;普遍存在個人信息過度采集,金融、電信、互聯網、鐵路、民航、學校、醫院等行業或單位大多利用格式條款合同來采集個人信息,而且有的采集與業務經營無關的個人身份信息;個人信息所有權和控制權未明確,掌握個人信息的部門和單位,大都認為其掌握的個人信息是其自身積累的信息資源,具有自主掌控權,而沒有認識到應對信息涉及自然人承擔嚴肅的法律義務。
對此,吳杰莊建議,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鼓勵大數據產業有序發展;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大數據發展過程中企業之間的惡意競爭,包括惡意的數據不正當競爭、違法獲取數據等違法行為。
劉惠好也建議,國家層面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確保個人信息受到保護。比如,明確濫用個人信息行為的法律責任,規范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流動、使用和保護,建議國家層面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形成部門法與民刑基本法則相結合的個人信息保護綜合保護法律體系。
“除了法律法規的制約,行業自律仍是一個重要的規制措施??梢越梃b相關認證機制,大力提高行業自律標準,讓人們意識到自覺自發保護個人信息的重要性,從而實現自律與法律法規對個人信息的雙保障?!眳墙芮f表示。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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