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國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與監管》報告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果發布會上公布。報告對部分金融控股公司野蠻生長的原因、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典型風險特征等問題進行剖析并提出對策。值得關注的是,報告建議監管機構利用金融科技以促進監管創新。
報告指出,當前金控公司的一部分金融風險是伴隨業務創新而產生的。金融科技創新使得金融混業經營特征進一步明顯,在金融科技發展初期,部分金融科技創新的出發點正是監管套利。當前的分業監管體制在應對類似情況時,往往存在監管滯后或是監管空白。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的經驗表明,“監管沙盒”可以在控制風險程度的基礎上鼓勵創新以提升效率,有助于彌補現有金融監管機制的不足。
因此報告建議,監管機構針對金控公司監管時,可借鑒“監管沙盒”的做法,在將金控公司與金融科技相關的新產品和新業務的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的基礎上,鼓勵金控公司開展提高金融效率、增加金融有效供給的創新。同時,建議監管機構積極利用金融科技促進監管創新,如針對金控公司復雜的關聯交易和多層嵌套的金融產品,可考慮采用區塊鏈保證交易數據可靠的技術特征,監測交易的去向和底層資產質量,提高監管有效性。
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勛在發布會上介紹課題研究背景時表示,最近幾年,少數野蠻生長的金融控股集團存在著風險,例如抽逃資本、循環注資、虛假注資以及通過不正當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比較突出,帶來跨機構、跨市場、跨業態的傳染風險。究其原因,是近期經濟增長減速、杠桿率上升和管制過嚴與監管不足并存,三大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現行的分業監管框架難以有效監管多牌照混業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金融體系管制過嚴導致金融有效供給不足;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監管主體不明確易導致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層面監管缺失,分業監管易出現交叉領域和關聯交易的監管空白;三是分業監管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混業經營易進行監管套利,行為監管缺失導致部分金融控股集團野蠻生長;四是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難以實現動態平衡,“一刀切”的金融監管操作難以達到分類施策。
為促進金融控股公司良性發展,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以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報告提出五項政策建議,包括進一步推進市場導向的金融改革,強化市場紀律,允許違約與破產,及時釋放風險點,同時積極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支持經濟創新與去杠桿;明確金融控股公司監管主體和監管邊界、完善信息共享,建立有效監管協調機制,構建符合中國實際的針對金控公司的“傘形”監管架構;強化針對金融控股公司市場準入、資本充足和關聯交易的審慎監管,抓住金融公司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注重保持監管政策的彈性和靈活度;借鑒“監管沙盒”有益經驗平衡金融創新與穩定的關系,利用監管科技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積極以監管創新應對業務創新;轉向功能監管的過程中加強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在更多依靠市場機制和責任自負的基礎上加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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