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晚間,東莞市公安局就“團貸網案”發布了最新通報。這是團貸網自3月27日出險以來,對外發布的第11則通報。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這則全文800多字的通報,是該案到目前為止發布的11則通報中字數最長、蘊含信息量最豐富的一則。
密切回應“追回了多少錢”的焦點問題
“追回了多少錢”關乎著未來資產分配的多少,也關乎著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因而也是廣大投資者最關注的核心焦點問題,這也成為團貸網案依法處置中繞不開的關鍵性問題。
此前,“團貸網”非法集資風險化解處置指揮部在對外發布的情況通報中反復強調,將持續全面開展資金核查工作,全力提升追贓挽損效能,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損失,其決心明確,但投資人依然關切實在的案件偵破進程。
從最新通報內容看,團貸網平臺出險一個月來,追贓挽損已經取得實質進展。
通告相關數據顯示:
截至4月27日,在前期凍結涉案賬戶2825個、凍結資金31.1億元人民幣的基礎上,新增凍結涉案賬戶388個、凍結資金2.411億元人民幣,累計凍結涉案賬戶3213個、凍結資金33.511億元人民幣;
在前期追繳凍結唐某、張某轉移隱匿資金8.81億元人民幣的基礎上,新增追繳凍結轉移隱匿資金3.29億元人民幣,累計追繳凍結轉移隱匿資金12.1億元人民幣;
在前期查封扣押涉案房產35套、飛機1架、車輛40輛的基礎上,新增查封扣押涉案房產15套、土地2塊、飛機1架、汽車8輛,累計查封扣押涉案房產50套、土地2塊、飛機2架、汽車48輛、物品一批;凍結涉案公司、關聯公司的證券賬戶38個,凍結股票市值和資金余額共9.226億元人民幣(按凍結當日計)。
截至4月27日,平臺出借金額已收回1.96億元人民幣。
通報中清晰列出了目前追贓挽損的具體途徑與情況,包括凍結涉案財戶、追繳凍結轉移隱匿資金、查封扣押涉案房產及物品、凍結涉案公司及關聯公司的證券賬戶和股票市值、收回平臺出借金額等多種方式,幾乎實現了 “多層次、全覆蓋”。
與此同時,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通報稿中明確指出,“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案件偵辦和追贓挽損力度,指揮部將重點統籌推進借款催收工作?!庇纱私庾x,追贓挽損、借款催收并未告一段落,而依然是后續工作的重點。
追贓挽損措施到位有力地保障合法權益
最新通報中,除了一系列數字吸引眼球外,還有一項舉措較為亮眼。通報指出,“目前,奔赴全國各地的31個公安外派工作組加緊開展資金追繳工作,‘團貸網’原催收團隊及功能已全面恢復?!?/p>
通報在隨后的文中還具體透露,“指揮部及有關各方的大力推動下,‘團貸網’原催收功能已全面恢復,車貸、房貸、信用貸、小微貸等資產端的催收工作已全面啟動,近800人的催收團隊分成6個小組全力以赴開展催收工作?!?/p>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該項內容或許是比階段性資產追繳數字成果更具含金量的舉措,因為這意味著后續追贓挽損已具備人員團隊的常態化保障,未來追贓挽損將更有力度更有保障。
結合以往通報可以獲悉,目前團貸網追贓挽損至少有兩支隊伍在常態化地進行,一是奔赴全國各地的31個公安外派工作組加緊開展資金追繳工作,二是“團貸網”原催收團隊及功能已全面恢復。隨著這些團隊人員投入運作,追贓挽損后續可預期將有持續進展。
再次重申嚴懲惡意逃廢債
最新通報延續以往態度,再次劍指逃廢債的老賴。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整理發現,在情況通報的第三、五、八、九、十一通報中,指揮部五次都反復強調指出,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的違法行為,而在最新第十一則通報中,對“老賴”行為措辭更嚴厲。
通報呼吁各借款人要依法履行還款義務,首次用了“正告”一詞,措辭更為嚴厲。
通報以較長的篇幅更加清晰地分層次告知了具體的三種嚴懲措施,即:“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款人,將通過法律途徑依法催收”,“對于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有關部門將嚴厲懲戒,并將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個人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和“信用中國”,其個人信用將受到影響”“對于不懷好意、借機制造散布謠言、干擾阻礙案件偵辦和追贓挽損、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不法分子,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追究其法律責任?!?/p>
試圖逃廢債的老賴群體無疑會加大追贓挽損的難度。近日,在團貸網案的偵辦過程中,借款人張某添就因編造并發布煽動性言論,鼓動其他借款人逃避還款義務,被公安機關依法將其抓獲。
東莞警方多次嚴厲警告,并在最新通告中公告的系列舉措將更具威懾力和可操作性,對逃廢債的借款人將形成較強的警示作用。
21世紀經濟報道在此也呼吁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打消“平臺出事就不用還錢”的僥幸心理,在舉國加強信用建設并在二代征信逐步上線的今天,不良信用記錄將對個人產生更加深遠的影響。
有業內人士指出,“團貸網”出險一個月便已發布了十一則通報,信息發布頻率高、回應力度大、處置方式新,在同類案例處理中較為少見,且實實在在的數據和舉措具有很強的說服力。透過這些通報,可以看到,“團貸網”非法集資風險化解處置指揮部的工作確實是圍繞著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中心來開展的,并陸續落到實處。
該人士進一步表示,廣大投資者挽回損失的焦慮心情可以理解,但選擇理性平和耐心地等待依法處置,支持配合辦案的登記偵辦等工作,是投資者最為明智的選擇,這是投資人對辦案最大的支持,也是對自身權益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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