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主要集中在產品設計、營銷宣傳、產品銷售、內部管理、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方面。保險業主要集中在產品、銷售、理賠、互聯網保險方面。
金融監管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再出重拳。
“整治工作中,要密切結合自身實際,對照相應表現形式,有什么排查什么,查實什么整治什么,有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逐項列出問題清單并對照整改?!?0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追責自查不力或瞞報
據了解,本次整治工作以銀行保險機構自查為主,監管部門適時開展督導和抽查。
具體而言,銀行保險機構對機構自查和監管抽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建檔立案,嚴格自查自糾,一次性問責到位。
其中,對于違反銀行保險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問題,違反銀行業保險業監管法規的問題,對開辦的不當業務、存在不當銷售等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都要問責到人,嚴格依規、依法處理。一旦發現涉及違法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懲處。
如何保證銀行、保險機構自查自糾的成效?銀保監會明確指出,對于機構自查發現并及時糾正的問題,監管部門將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而對于自查不力,隱瞞不報的機構,監管部門發現后將嚴肅追責并處罰。
在這一過程中,銀行保險機構的董事會擔負起最終責任,董事長是第一責任人,高管層擔負起執行責任,監事會擔負起監督責任,上級機構擔負起管理責任,責任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事實上,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嚴格落實雙罰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處罰,采取了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證、撤銷任職資格、禁止進入保險業等多種處罰措施,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239家次、責任人1664人次,罰沒款合計5.94億元。
此次整治工作的自查整改階段為今年10月-11月,監管抽查階段為今年10月-12月,各銀保監局將于今年12月15日前,向銀保監會消保局報送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報告,內容包括組織實施、機構自查情況、監管抽查情況、行政處罰情況和工作建議等。
監管列出亂象表現形式
今年前三季度,銀保監系統對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依法依規嚴格懲處,保持高壓態勢。
9月2日,銀保監會對外通報了三家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例,涉及違規收取賬戶年費、違規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欺騙投保人、多收保費、無理拒賠或未按法定時限履行理賠義務等問題。
以代理銷售保險產品行為違規為例,部分可回溯視頻資料顯示,某大型商業銀行銷售人員存在對分紅型保險產品承諾固定收益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該銀行某支行銷售人員介紹某款分紅型保險產品時承諾“這是一款收益保證型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但實際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此外,抽查該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可回溯視頻資料,發現抽查件存在違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問題。錄音錄像過程中,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產品說明書、投保單、保險合同條款等材料,無消費者簽字過程等。
在此次整治工作中,銀保監會詳細列明了銀行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的表現形式。
銀行業主要集中在產品設計、營銷宣傳、產品銷售、內部管理、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方面。保險業主要集中在產品、銷售、理賠、互聯網保險等方面。此外,還有銀行業和保險業部分共性問題和亂象。
例如,在銀行的產品銷售方面,未對消費者進行適當性測試而銷售產品,代客操作風險評估或不當引導消費者提高風評等級,以達到推銷高風險理財產品目的。銷售的產品風險等級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將私募產品銷售給非合格投資者,如將信托等私募產品分拆,銷售給非合格投資者。
在互聯網保險領域,互聯網保險銷售對保險產品關鍵信息說明不充分、不明確,如宣傳銷售時,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故意使用誤導性詞語組合,混淆和模糊保險責任,導致消費者不能正確理解產品功能和特點,購買不符合自身保障需求的產品。還有互聯網業務中重要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客戶告知不夠標準、清晰,如銷售頁面所載條款或保險責任不全,重要內容未采取字體、顏色等特別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將投保過程嵌入其他諸如網絡借款等業務流程,而對保額、保費、保險責任、保險產品的承保機構等投保信息告知不足,導致消費者對投保不知情。
一位保險機構人士坦言,監管部門旨在通過綜合施策,令銀行保險機構不敢違規、不能違規、不愿違規。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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