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胡濱在以“金融風險防范、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的專題研討會上致辭時表示,當前我國金融科技正快速發展,甚至處于全球領先地位,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居民的生活方式、消費方式和消費習慣等。但隨著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金融風險也隨之產生,并逐漸累積、暴露。
胡濱認為,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的快速發展,正促使傳統金融體系產生深刻變化。具體表現在以下四方面:
第一,從機構角度看,除了傳統的金融機構,互聯網機構、金融科技公司等新型機構不在傳統定義的金融機構范疇內,但都在從事或涉及大量的金融業務;
第二,從消費者角度看,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與逐步應用,降低了金融消費者的門檻,使得更多消費者參與到金融交易中,享受到更廣泛的金融服務。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的廣度和深度增加,但門檻降低的同時也產生了風險,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著挑戰;
第三,從產品角度而言,隨著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金融產品日益多樣化,能夠滿足現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金融產品需求;
第四,從金融服務角度講,服務提供方式更加便捷、更加快速,服務的廣度和覆蓋面在不斷擴大,金融服務變得更加普惠。
胡濱表示,面對這些正在發生的深刻變化,要重新審視科技的發展及其潛在的風險。那么,已經暴露出的潛在風險有哪些?
胡濱認為,一方面是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面臨巨大挑戰?!半S著投資門檻降低,投資群體擴大,金融產品多樣化,服務方式快捷化,我們的消費者保護沒有隨之加強,因此消費者保護機制建設滯后于科技的發展?!?/p>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的拓展應用,使得對金融風險的識別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標準確立更加困難?!拔覀儗鹘y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在某種意義上界定為‘大而不倒’的大型金融機構,但是隨著BigTech公司的誕生,恐怕要重新定義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p>
“當前仍舊缺乏有效應對風險的工具和手段,在打造前瞻性、系統性風險管理框架方面,我們仍然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睂Υ?,胡濱建議,通過政策調整,構建一個能夠有效應對由于科技進步所導致的新型金融風險的系統性政策框架,建立一種長效機制,即具有前瞻性、主動性、包容性的金融監管機制和系統性風險防范機制。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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