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銀辦發〔2019〕185號,下稱《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主動與交通運輸部門ETC大型服務機構對接,從而拓寬ETC發行渠道,實現人工收費車道移動支付全覆蓋。
《意見》指出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為ETC記賬卡用戶提供便捷的扣款賬戶及扣款服務。同時有序減少ETC儲值卡使用,對存量用戶制定過渡期安排,且不得新增發ETC儲值卡。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強調保障ETC聯名卡用卡安全,商業銀行原則上應停止新增ETC聯名卡。若用戶確有需求,商業銀行應在發行時默認關閉小額免密免簽服務。對于存量ETC聯名卡,發卡行也應抓緊關閉小額免密免簽服務。早兩年,全國范圍內曾出現多起利用ETC免密免簽特性,進行盜刷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
此外,《意見》也提出實現人工收費車道移動支付全覆蓋、加強用戶信息保護、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等措施。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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