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共和黨眾議院議員Paul Gosar提交了一份《2020年加密貨幣法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提議,希望借此推動美國加密貨幣行業監管。
《草案》對加密商品(基于區塊鏈的可替代商品)、加密貨幣(基于區塊鏈的美國貨幣或合成衍生物表現形式,包括穩定幣)、加密證券(基于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技術的債務、股權和衍生品工具)進行了定義。根據這一定義,“加密證券”中不包括在美國財政部注冊為貨幣服務業的產品,或完全符合《美國銀行保密法》以及所有其他反洗錢、反恐金融和篩查法律的產品。此外,《草案》還對數字資產、聯邦加密行業監管機構、綜合穩定幣等概念進行了定義。
《草案》指出,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為加密商品的唯一監管機構,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為加密證券的唯一監管機構?!恫莅浮愤€要求,這兩家機構必須公布可以創建及進行數字資產交易的認證注冊機構名單,并對其進行實時更新。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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