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019年12月23日,為了進一步加強數字貨幣及支付業務領域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針對《2019年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進行修訂,并公開征詢意見。
根據官方消息,修訂后的《新加坡2019年支付服務法案》將于2020年1月28日開始生效,同時,相關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要求將適用于所有三類支付服務提供商,分別是
1)第一類,貨幣兌換牌照(money-changing licence):僅限于貨幣兌換服務,監管方向與現有的《貨幣兌換及轉賬服務法案(MCRBA)》法案類似;因業務本身的商業規模較小,涉及的風險也較低,因此該牌照的監管范圍也較??;
2)第二類,標準支付機構牌照(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s):監管以下7種服務任意組合而成的商業機構,但對支付或轉賬額度上限有要求,即一年中平均每月涉及的金額不超過300萬新幣,或,一年中平均每日涉及的電子支付流水不超過500萬新幣。由于額度較小,這一牌照的申請要求也較低,為創新型金融企業提供類似“永久沙盒”的寬松環境。
3)第三類,大型支付機構牌照(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s):監管超過標準支付機構牌照所設額度的所有業務。因涉及的金額更大,風險更高,牌照審批要求也更嚴格,監管范圍也更廣。
由于新加坡現有的法案并不監管境內轉賬、商業采購及數字支付代幣相關服務這三項業務,因而,新修訂的《支付服務法案》會很好的填補了這一空缺,并更好地規范行業操作。例如:可直接完成支付的電商平臺(如Lazada、Carousell等)均被定義為商業采購服務提供商,需要申請牌照。
更重要的是,這項法案讓新加坡成為少數幾個對數字貨幣業務有明確監管的國家。這一全新的法案下:所有數字貨幣交易所、錢包以及OTC平臺都屬于數字支付相關服務商,必須滿足相關反洗錢規定,并申請相應牌照以合規化運營。
修訂后的法案規定,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要求還將會適用于提供以下類型的支付服務提供商
1)賬戶開立服務(account issuance service);
2)境內匯款服務(domestic money transfer service);
3)跨境匯款服務(cross-border money transfer service);
4)貨幣兌換服務(money-changing service);及
5)數字支付代幣類服務(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DPT)。
在此之前,也就是2019年6月6日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曾發布了一份咨詢文件,意在擴大支付服務領域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要求,這兩份文件分別是,
1)適用于特定支付業務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通知(Notice to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Specified Payment Services)on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以及
2)適用于數字支付令牌服務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通知(Notice to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on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在2019年6月的咨詢文件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再次強調了數字支付代幣項下的所有交易由于其匿名性、快捷和跨境性質而固有著較高的固有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事實上,這也與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所持有立場一致。
為此,FATF修訂了建議標準,要求各國根據其固有的洗錢及恐怖融資風險來規范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VASP)的管理。
也正如之前在2019年6月咨詢文件中所傳達的那樣,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計劃修訂《支付服務法案》,借以實現與FATF標準的最新內容完全契合。
根據計劃,修訂后的《支付服務法案》涉及數字支付代幣服務提供商范圍的擴大,以涵蓋以下內容:
1)數字支付代幣的轉讓;
2)為客戶或代表客戶提供托管錢包;
3)代理數字支付代幣交易;及
4)代理跨境匯款服務。
在未來,數字貨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交換、一種或多種形式數字貨幣之間的交換以及參與和提供與之相關的金融服務商都將被納入新加坡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范圍。而且,也包括了執行數字貨幣交易或為此提供便利的服務商。
與此同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還宣布將于在2020年1月28日起正式實施《支付服務法案》的相關規定后,所有交易所提交申請備案文件的期限為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除此之外,他們亦已經明確表示將不會接受任何逾期申請。換言之,若交易所未在上述規定的一個月時間內提交申請備案文件,將失去牌照申請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案的適用范圍是所有在新加坡市場有實際開展業務和的相關機構,而不僅限于注冊地在新加坡的機構。目前距離牌照正式開放申請僅剩一個月的時間,因此,所有交易所均需盡快著手準備牌照申請事宜。
這意味著,新加坡的數字貨幣行業將不再是灰色地帶?;诔掷m推動金融科技發展這一初心,這項全新的法案從降低業務風險入手,為市場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模式;同時,也為廣大用戶群體提供了更全面的資產保障。
在全球很多國家對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尚未明朗的大環境下,新加坡正慢慢成為了一塊區塊鏈發展的熱土。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科技“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包括區塊鏈、數字貨幣在內的金融科技行業也將為新加坡經濟新增長帶來巨大的想象空間。而新加坡也將成為全球首個對數字資產交易進行有效監管的國家,并有望在未來的數字經濟競爭中拔得頭籌。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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