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銀行(馬來西亞央行)今天發布數字銀行執照框架的更新版征求意見稿,以簡化數字銀行在初步階段的監管框架。
馬來西亞央行在文告中表示,簡化監管框架之目的是要減輕對新進入者的監管負擔,同時又能維護金融體系的完整性和穩定性。
簡化監管框架的重點包括:
1、資本適足率要求:根據巴塞爾協議II資本框架計算風險加權資產的信用和市場風險成分的風險類別,已經合理化至更簡化的類別;
2、流動性要求:數字銀行的表內負債,25%必須為高素質的流動資產。
馬來西亞央行指出,數字銀行在初步階段之后,將需遵守適用于現有銀行的所有相等監管要求。
馬來西亞央行將征求意見稿的咨詢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所有反饋意見應在該期限之前通過電郵或郵寄至馬來西亞國家銀行(鼓勵采用電子方式提交)。馬來西亞央行在發布政策文件后,便會開放執照申請。
馬來西亞央行的數字銀行征求意見稿期限原本為2月28日,以及原本預定上半年完成最后定案,之后開放申請,計劃發行最多5張數字銀行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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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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