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徽商銀行(3698.HK)在港交所披露,參與共同發起新設一家經營區域僅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省級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即業內所說的“新包商銀行”。
根據發起人協議,新設銀行各發起人的出資總額將為人民幣240億元,其中人民幣200億元將計入注冊資本,剩余部分人民幣40億元將計入資本公積。
根據公告,“新包商銀行”共計11家股東,前三大股東架構穿透后分別為央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徽商銀行。
具體來看,中國人民銀行全資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持股比例27.50%,為第一大股東;包商銀行的托管方——建設銀行,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建信投資持有“新包商銀行”5%股份;徽商銀行持股比例15%,為第三大股東。
其余股東均為內蒙古當地政府部門和國資。第二大股東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應繳出資約40億元,持股比例16.6667%。內蒙古國資委通過內蒙古電力及內蒙古高等級公路分別持有新包商銀行8.3333%的股份。
此外,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及包頭市財政局旗下的內蒙古金融資產、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旗下的內蒙古公交投,三者分別持有新包商銀行5%股份。北方稀土(600111.SH)、包頭市財政局持有2.0833%的股份。
公告稱,新設銀行各發起人的出資金額乃參考新設銀行的初步資本要求,經各發起人公平磋商后厘定。截至本公告日期,新設銀行各發起人已完成支付各自應繳付的出資金額。本行應繳付的出資金額由其內部資源撥付。
2019年5月24日,銀保監會決定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組由央行、銀保監會會同有關方面組建,委托托管包商銀行業務。該行同業存單發行計劃披露,自被托管以來,包商銀行原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職。央行、銀保監會共同成立聯合黨委,會同接管托管組及包商銀行成立了臨時黨委,全面行駛包商銀行經營管理權。
包商銀行發布的2020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截至2019年9月末,包商銀行資產總額5231億元,較年初減少277億元,降幅5%;負債總額4932億元,較年初減少251億元,降幅為5%。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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