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雙11”狂歡節于近日落下了帷幕。在消費者“剁手”買買買的同時,很多的快遞公司、快遞員也非常的忙碌,發貨慢、快遞慢也成了每年“雙11”購物節繞不開的話題。每年的“雙11”都有各式各樣算不清的優惠活動,滿減打折等,不少的消費者都計算的特別仔細,生怕錯過優惠?!半p11”的來臨其實也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高峰。
近年來,隨著網絡購物、直播帶貨越來越流行以及消費場景的不斷變化,網絡購物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問題也隨之涌現:
直播帶貨的商品真假難辨
優惠先提后降
個人信息的泄露
……
“短信轟炸”卷土重來
每到“雙11”“雙12”網購節,人們的手機總會收到各式各樣的“短信轟炸”,讓人不堪其擾。其實就“短信轟炸”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及《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向用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的,應當經過用戶事先同意,并且用戶在未回復或明確拒絕的情形下,也不得再向其發送相同或類似短信。而就目前而言,很多的商戶的“短信轟炸”,并未事先取得用戶的同意。
花式詐騙套路多
較為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打電話給消費者說不小心被開通代理,想要退款,但需要驗證銀行卡卡號。
“退貨退款”
“快遞物料”
將所謂的”保證金“打入指定賬號。
在朋友圈或者各大群組等平臺中發虛假的紅包或鏈接,讓消費者點擊后,套取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
在與消費者通話時可準確的報出其住址、手機號以及銀行卡號,使其深信不疑。
監管與防范應“并排走”
監管。其實早在“雙11”開始前,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稅務總局聯合召開規范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會議要求,嚴格防范個人信息數據被泄露濫用。以及嚴控各類平臺和App收集大量用戶數據且泄露和濫用,避免電信欺詐等次生風險發生。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法尚在制定中,一旦落地,將確確實實的保障我們的個人信息安全。
無獨有偶,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發布《關于下架侵害用戶權益APP的通報》下架60款未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成整改的App。這類App一般是存在違規或者超范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并且未能按時修改。
雖然在“App專項治理”“斷卡”“凈網”等行動后,個人信息的泄露有了一定的好轉,但仍是目前高速發展中的互聯網痛點問題。
防范。所以廣大的消費者在網購的時通常選擇經營規模較大并且信譽度較高的電商平臺或是商家,不要輕易點擊非官方的鏈接,掃描來路不明的二維碼,防止誤入“釣魚”網站。同時,也要貨比三家,并且警惕“明降實漲”等價格陷阱。
責任編輯: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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