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發表演講時指出,面對金融科技的持續快速發展,監管部門將堅持既鼓勵創新又守牢底線的積極審慎態度,切實解決好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
在談及目前面臨的新問題時,郭樹清特別指出,要關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風險。他稱,少數科技公司在小額支付市場占據主導地位,涉及廣大公眾利益,具備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跨界混業經營。必須關注這些機構風險的復雜性和外溢性,及時精準拆彈,消除新的系統性風險隱患。
郭樹清指出,目前,中國銀行業務離柜交易率已達到90%以上,金融服務對網絡高度依賴。相對傳統風險,網絡風險擴散速度更快、范圍更廣、影響更大。突發性網絡安全事件也對金融機構的應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須重視網絡安全問題。
此外,金融科技行業具有“贏者通吃”的特征。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數據壟斷優勢,阻礙公平競爭,獲取超額收益。傳統反壟斷立法聚焦壟斷協議、濫用市場、經營者集中等問題,金融科技行業產生了許多新的現象和新的問題。需要更多關注大公司是否妨礙新機構進入,是否以非正常的方式收集數據,是否拒絕開放應當公開的信息,是否存在誤導用戶和消費者的行為。
郭樹清表示,中國政府已明確將數據列為與勞動、資本、技術并列的生產要素,數據確權是數據市場化配置及報酬定價的基礎性問題。但目前各國法律似乎還沒有準確界定數據財產權益的歸屬,大型科技公司實際上擁有數據的控制權。為此,他指出,需要盡快明確各方數據權益,推動完善數據流轉和價格形成機制,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數據價值,依法保護各交易主體利益。
在談及加強數據跨境流動國際協調問題時,郭樹清指出,中國近期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呼吁各國尊重他國主權、司法管轄權和對數據的安全管理權。他表示,中方將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原則,與各國加強協調合作,構建更加開放、公正、非歧視性的營商環境。
郭樹清表示,中國金融科技應用整體上在法律規范和風險監管等方面是“摸著石頭過河”,遇到過不少問題,也積累了一些經驗教訓。在全面整治P2P網貸機構、規范移動第三方支付平臺投資功能、推動互聯網金融機構審慎經營及彌補數據隱私保護制度漏洞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積極的成果。
尤其是在彌補數據隱私保護制度漏洞方面,《民法典》明確了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并從國家層面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監管部門也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數據安全保護條例,以構建更加有效的保護機制,防止數據泄露和濫用。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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