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北京地區43家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將更加嚴格執行調控政策。據悉,銀行將嚴格對貸款人的收入證明、婚姻情況等進行審查;統一房貸政策尺度,不區分本市、非本市。同時杜絕以“首付貸”、信用卡等金融產品增加杠桿。銀行還將被禁止通過“返點”、“返現”等手段招攬客戶。
今日,北京市銀行業協會下發關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對會員單位做了如上要求,并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公約》主要是針對當前市場亂象,強調銀行也要堅持房住不炒,防范風險。強化房貸政策要求,對規范行業有序競爭具有重要意義。
銀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自北京市開展房地產市場調控以來,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出臺了多項涉及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調控政策,但各家會員銀行對政策的理解不盡相同,造成部分銀行在政策執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一位北京地區銀行信貸人員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此前《公約》中的相關要求早已有之,不過在實際操作中,有一些銀行并不嚴格執行。比如在貸款時,一些銀行可能會只認本市內是否有貸款作為判斷其首套房標準;而也有銀行則在客戶有“消費貸”的情況下仍可完成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
實際上,此次《公約》要求銀行加強對客戶的盡職調查,核實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對客戶及共同還款人的收入應采取有效手段進行真實性審核,凡提供虛假收入證明或月供收入比超過50%的,不得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同時,要求銀行對客戶的婚姻狀況進行審核,區分是否屬于離婚一年以內的人員。
《公約》還要求,對客戶購買住房的首付款資金來源進行審核,對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加杠桿、挪用其他個人類貸款資金或信用卡融資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客戶,不得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此外,北京銀行業協會還指出,近年來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場占比逐年提升,房地產中介機構在二手房交易中成為關鍵環節,個別銀行為爭攬客戶而向中介“返點”、“返費”的現象死灰復燃。
《公約》強調,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中介機構(含關聯機構)及工作人員支付或變相支付財物從而獲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并明確規定,支付或變相支付傭金、介紹費或其他性質類似的費用;免費或低于成本價提供服務,或出租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設備;替其支付、承擔應當由其自己承擔的支出或費用;以超出正常價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務;租用其辦公場所或渠道(含線上、線下)向購房客戶營銷本行業務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圍之內。
北京某銀行相關工作人員亦對財聯社表示,《公約》的出臺無疑有助于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從而改變過去單純依靠“返點”、“返費”和放松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易居研究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表示,這就要求銀行不能違規支付財物變相競爭。在房地產調控方面監管一般站在開發商角度規范,銀行角度約束相對較少,該自律公約的出臺對保證各項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政策執行到位,防范個人住房貸款信貸風險,維護銀行業合理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無疑具有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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