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后一天,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共同發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也就是房地產貸款占比以及個人住房貸款占比要滿足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的管理要求。
分5檔對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
兩部門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來看,第一檔也就是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也就是中資中型銀行,包括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幾家城商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的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除了第二檔以外的城商行、民營銀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占比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占比上限分別為17.5%和12.5%;第五檔為村鎮銀行,兩項貸款的占比上限為12.5%和7.5%。
另外,兩部門表示,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通知》的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于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兩種情況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占比計算,一是住房租賃有關貸款,目的是為支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二是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加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符合近年來“房住不炒”的房地產調控主基調,更有助于推動金融資源進一步進入小微企業、制造業、綠色發展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在金融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避免房地產業“虹吸效應”,擠占過多的信貸資源。
兩項貸款占比超出2個百分點以上過渡期為4年
《通知》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并且設定了相應過渡期限,截止今年12月末,銀行機構的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2個百分點以內的,其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2021年年初日起的2年。而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2021年年初起的4年。
兩部門表示,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為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制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此舉又會對房地產企業產生怎楊的影響?兩部門在答記者問時表示,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并采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占比及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基本穩定。
對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董希淼表示,近段時間來,市場對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有一定預期。此次制度實行分類分層的差別化管理,賦予各地一定的調整空間,并設置了較長過渡期,一方面表明加強管理和調整的方向是明確的,但也會把握好政策的節奏和力度,給目前不達標的機構以充分的整改的空間和時間,有助于保持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交行金研中心研究員夏丹表示,《通知》的出臺體現了對金融、地產兩個市場防風險和穩市場的考慮。對于房地產市場而言,強化房地產金融監管,是堅持“房住不炒”的一個環節;對于金融市場而言,防止樓市風險向金融領域傳導,有利于金融系統穩健發展。
管理制度對金融機構的總體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均設定了占比上限,同時不將住房租賃相關貸款納入管理范圍之內,也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相關要求一致。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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