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大學生因校園貸而背上沉重債務的事件屢次發生,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誘導性營銷,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
記者注意到,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锻ㄖ访鞔_禁止小額貸款公司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明確禁止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同時,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
中國銀保監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在解讀《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時表示,有必要以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放貸機構客戶營銷管理和風險防范要求,加強在校大學生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合理引導網絡輿情,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堅決遏制互聯網平臺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嚴格大學生資質審核
過去幾年,校園貸的廣告充斥在大學生身邊,很多學生為了滿足一時的購買欲而貸款消費,引發社會矛盾和對校園貸的質疑。針對上述現象,《通知》指出,要加強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
具體來看,小額貸款公司要加強貸款客戶身份的實質性核驗,不得將大學生設定為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目標客戶群體,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要加強獲客篩選,不得采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守風險底線,審慎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建立完善相適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預警機制,加強貸前調查評估,重視貸后管理監督,確保風險可控。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或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同時,為滿足大學生合理消費信貸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遵循小額、短期、風險可控的原則,嚴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和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總業務規模,加強產品營銷管理,嚴格大學生資質審核,提高資產質量。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征信信息報送,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將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所有信貸信息及時、完整、準確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于不同意報送信貸信息的大學生,不得向其發放貸款。
逐步消化存量業務
對于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通知》也作出了規定。一是要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制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二是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對于排查發現問題拒不整改或情節較重的機構,要嚴厲處罰、打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同時,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各銀保監局要在前期網貸機構校園貸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將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各類放貸機構納入整治范疇,綜合運用網站監測、資金監測、現場檢查、數據分析等各類手段,進一步加強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的監督檢查和排查力度,加大對非法放貸機構的排查和打擊力度。
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徐北表示,2017年已經明確不能做校園貸了,四年后又發文將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納入整頓范圍,說明還是有機構對監管置若罔聞。
“明確把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納入整治監管范圍,對一些全國性的互聯網小貸公司沖擊非常大,有部分小貸公司,大學生貸款業務占比超過6成?!毙毂敝赋?,《通知》不允許精準營銷大學生群體,不能誘導大學生申請消費貸款,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和個人征信,貸后不能干擾大學生的正常生活,也有禁止過度消費的監管意圖。
責任編輯:方杰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