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央行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在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意見指出,將采取平穩過渡和梯次推進相結合、統籌謀劃和因地制宜相結合、市場化運作和政策扶持相結合、鼓勵創新和防控風險相結合的原則,通過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有效發揮支農作用,到2025年實現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平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鐘正生指出,鄉村振興中產業興旺和生態宜居目標的實現,有賴于加大在現代化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上的資金投入,但資金回報率都偏低,市場化主體參與的意愿可能不強,政府主導的財政資金和金融資源,將是鄉村振興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綜合運用貨幣政策、金融監管政策和考核評估手段,健全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市場化、可持續的業務模式。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金融機構開展涉農業務的積極性。
此外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工作機制、產品體系和服務模式,加強金融科技手段運用,推出更多差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持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效。同時,督促金融機構強化信貸風險防控,規范法人治理和內控機制,加強貸款資金用途和質量監測。優化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加大對重點領域的金融資源投入
意見指出,要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
意見還提出,要大力開展小額信用貸款,創新開展產業帶動貸款,開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產品,加大民生領域貸款支持力度,拓寬農村資產抵押質押物范圍,增加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投放,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進一步發揮保險保障作用,暢通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發揮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避險功能。
鐘正生分析指出,鄉村振興所需資金的來源主要有財政資金、鄉村振興專項債、土地出讓收益、土地增減掛調劑和流轉收入、信貸資金。如果我國公共財政支出中用于鄉村振興的比例提高到韓國新村運動時期的平均水平5.8%,用2020年的財政支出計算,則未來每年至少還有9,086億元的增長空間。
信貸資金方面,假定今年新發放鄉村振興貸款占新增信貸的比例,持平于2018-2020年精準扶貧貸款的占比17.5%,在今年存量信貸增速12%假設下,今年投向鄉村振興的貸款將達到3.6萬億元。在鄉村振興專項債方面,樂觀情形下僅建設高標準農田,就可以募集資金幾百億元。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李夢宇表示,當前我國銀行業涉農貸款規模年增速保持在10%左右,涉農貸款中純信用貸款占比逐步提升。預計大型銀行在農村土地流轉、支持農民經營性貸款等方面的授信指引將逐步完善,涉農貸款抵質押物范圍有所拓寬,農村金融覆蓋面逐步擴大。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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