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債券信息網,8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布“2021年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一至二期)”相關信息披露文件。文件顯示,內蒙古擬發行77億專項債,用于向中小銀行注資。
其中,15億元用于認購烏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一級資本補充工具之轉股協議存款。剩余62億用于認購巴彥淖爾河套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磴口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內蒙古陜壩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機構的其他一級資本補充工具之轉股協議存款。
期限上,專項債券期限與可轉股協議期限相匹配,均為10 年,按半年付息,前5 年為還本寬限期(債券本金從第6 年起至債券到期日分5 年等額償還)。
償債來源方面,以烏海銀行為例,其償債資金主要來源于轉股協議存款的本息收入,轉股協議存款的本息收入主要來源于烏海銀行持續經營產生的以息差收入為主的息稅前利潤。據測算,經補充資金本后,按照預計的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及資產總額增長率,測算專項債券存續期間的各年現金凈流量,預計債券存續期內,本期可償債資金合計為58.24 億元,對本期債券本息覆蓋倍數為2.88 倍,可以覆蓋本期債券本息。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不考慮存款保險的因素,協議存款和普通債券的性質相差不大,都需要雙方約定利率和期限等。既然債券可以設置觸發轉股條件,協議存款理論上同樣可以設置類似的觸發條件,也可以作為一種新型資本補充工具。
文件披露,轉股協議存款設定持續經營觸發事件和無法生存觸發事件兩類轉股觸發事件。
當發生持續經營觸發事件時,項目主體有權在無需獲得認購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可撤銷的將本期轉股協議存款的本金余額轉為普通股,轉股可采取全額轉股或部分轉股兩種方式,并使項目主體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恢復到觸發點以上。持續經營觸發事件是指項目主體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低于5.125%。
當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時,項目主體有權在無需獲得認購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可撤銷的將本期轉股協議存款的本金余額全額轉為普通股。無法生存觸發事件是指以下兩者中的較早者:
1.銀保監會認定若不進行轉股,項目主體將無法生存;
2. 銀保監會認定若不進行公共部門注資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項目主體將無法生存。
以磴口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為例,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或相關部門認為觸發事件已發生,并且向磴口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發出通知后,磴口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將就觸發事件的具體情況、轉股價格計算方式、轉股執行日及轉股的執行程序予以公告,并按公告內容完成轉股實施。轉股價格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清產核資后的每股凈資產。轉股后認購主體為磴口縣人民政府。
這是內蒙古第二次發行中小銀行專項債。去年底今年初,內蒙古已發行中小銀行專項債券85億,其中55億元用于補充內蒙古銀行資本金,30億元用于補充鄂爾多斯銀行資本金,補充資本金方式為轉股協議存款。
內蒙古自治區文件顯示,2020年11月財政部下達的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銀行風險的2020年新增專項債券的正式額度中,內蒙古自治區獲得的額度為162億元,加上此次擬發行的專項債額度,內蒙古162億專項債補充資本金的額度正好用完。
2020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通過認購可轉債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新途徑。優先支持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增強其服務中小微企業、支持保就業能力。
據了解,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專項債額度為2000億。據統計,截至8月9日(含內蒙古此次77億)共有10個省份發行中小銀行專項債1063億,意味著后續還有947億額度待發行。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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