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持 人:《金融時報》記者 趙萌
特邀嘉賓: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 曾剛
首個普惠金融發展5年規劃實施完成后,我國的普惠金融發展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特別是數字普惠金融發展迅速,已居于全球領先地位。
根據9月8日央行發布的《中國普惠金融指標分析報告(2020年)》(以下簡稱《報告》),小微企業互聯網貸款業務不斷創新,數字技術運用更加深化。據統計,2020年小微企業互聯網流動資金貸款余額達4756億元,這為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恢復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隨著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數字普惠金融也將迸發出更強的活力。我們離數字普惠的金融生態體系還有多遠?如何平衡好數字普惠所帶來的創新與風險?近日,《金融時報》記者專訪了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
《金融時報》記者:數據顯示,我國數字普惠金融發展已走在國際前列。您認為,相較于傳統普惠金融,數字普惠金融有怎樣獨特的優勢?
曾剛:實際上,商業可持續性是傳統普惠金融面臨的最大挑戰,一方面,要實現普惠金融的可負擔,金融服務的定價就不能過高;另一方面,在傳統的金融服務模式下,向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成本(包括運營成本和風險成本)客觀上又高于其他類型的客戶,如果定價不能覆蓋成本,那金融機構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就不能保證。
也就是說,在傳統的金融模式下,“義”(小微企業可負擔)和“利”(商業可持續)很難兼得,要打破這一對矛盾,需要進行服務模式上的創新,而數字普惠金融恰恰提供了這樣一種可能性。通過數字化或電子化交易,可以大幅度降低金融服務的門檻和成本,擴大普惠金融的覆蓋范圍,實現對小微企業等群體更好的支持。
數字普惠金融能夠幫助銀行機構實現“義”和“利”的統一。普惠金融服務的成本下降會增厚普惠金融服務的利潤,增強其商業可持續性,并吸引更多的金融機構參與其中??梢钥吹?,近年來,傳統金融機構通過自身轉型及與金融科技企業的深入合作,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對普惠金融業務進行了全方位的升級??萍假x能極大改善了普惠金融的成本、收益狀況,顯著提高了傳統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的動力。
《金融時報》記者:您認為,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將呈現出怎樣的趨勢?
曾剛:數字普惠金融最初集中于互聯網端的小微企業、個人的普惠金融服務,大多與線上的交易有關,這大概可以算作數字普惠金融的“1.0版本”。之后,隨著互聯網支付往線下場景的滲透,線上線下場景的融合,極大地拓展了數字普惠金融對線下客戶進行服務的能力,將眾多金融支持獲得不足的群體,納入到了普惠金融的服務范圍。利用技術和平臺,將普惠金融服務從線上拓展到線下,數字普惠金融進入了“2.0階段”。
目前來看,可以說,數字普惠金融生態體系日漸成熟。與傳統信貸由一家機構完成主要的業務流程不同,數字普惠金融創新則發展出了一個新的生態體系,在其中,不同類型的機構發揮各自的專業能力,并聚合形成更為高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從生態體系的角度看,數字普惠金融的創新,在某種意義上,是對傳統金融服務流程的拆分和重構,在此基礎上,通過專業化分工,來提高流程中每一部分的效率,實現普惠金融成本、效益和風險的多維平衡。聚合的生態體系,是數字普惠金融的“3.0版本”。
在這個生態體系中,多元化的參與主體不再是簡單的競爭對手,而是發展成為一種共生、共享關系。具體到信貸業務上看,信貸流程可以分為獲客、風控(數據)、增信和資金等重要業務節點,每個節點上可以存在多個不同的機構同時獨立提供服務,而不同的節點之間既可能有信息的流動,也可能有金融資源的互通,這些節點被連接起來,共同組成了信貸業務的全流程;而在各個節點上發揮功能的機構則聚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有機的信貸生態網絡。
通過聯結上述獲客、風控、增信和資金節點上的諸多機構,數字普惠金融的專業化分工突破了客群下沉等諸多瓶頸,推動了小微企業等群體融資難問題的解決,同時通過最大化各節點上提供服務機構的產能,形成規模經濟效應降低成本,從而降低信貸價格,真正使普惠信貸惠及民生。
《金融時報》記者:數字普惠金融的生態化發展,形成了各種各樣的跨機構合作模式,很難被納入目前以機構為主體的監管框架。對此,您怎么看?
曾剛:從未來看,一方面,要平衡好創新和風險的關系。數字普惠金融一直在進行產品和技術創新,平臺、機構間相互合作,在拓展渠道、下沉重心的同時,也會帶來潛在風險,監管者要在鼓勵創新與金融穩定之間做出權衡,其目的應該是保證行業的健康成長,在加大對經濟薄弱環節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時,防止金融風險的積聚。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為數字普惠金融發展創造更好的外部條件。對于金融部門,征信體系是其重要的基礎設施,完善的征信體系能夠給普惠信貸機構提供重要的客戶信用信息,降低獲客成本;征信體系的數據還可以進一步支持信貸資產標準化、證券化的發展。此外,信息通信技術和數字化都是急需完善的設施。
此外,各合作機構之間要厘清法律責任,促進專業化分工與合作。需要強調的是,厘清參與各方的法律責任,并不是要限制合作,事實上,權責的清晰,為專業化分工與合作提供了更為堅實的制度基礎,這將為數字普惠金融的創新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大的空間。
責任編輯: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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