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1〕15號)提出,支持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試點,做好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實施工作,支持大型銀行等依法設立數字人民幣運營實體,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參與直銷銀行試點,探索建設數字資產交易場所。
意見指出,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金融標準認定機構及國際金融機構、民營金融機構在城市副中心發展。加大對跨境金融、文化貿易和數字貿易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審慎開展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組織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試點,探索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方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數據合法有序自由流動。
意見還指出,支持建立北京、天津、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合授信機制,完善京津冀一體化征信體系。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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