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抓緊發行今年已下達的專項債,重點安排在建和能夠盡快開工的項目,力爭在一季度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1月13日,河南省通過招標方式發行2022年河南省政府專項債券共計383.01億元,為2022年地方債發行正式拉開大幕。
早在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2022年地方債發行工作的主基調便已明確:在穩增長和防風險中尋求平衡。新年開端,地方債發行已“開閘”,市場對后續地方債發行及使用情況愈加關注。今年地方債發行規模將如何?專項債資金在使用上會出現哪些新情況?上半年基建投資能否發力?當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防范化解情況如何?還可采取哪些風險治理對策?圍繞上述問題,《金融時報》記者就2022年地方債發行情況專訪了中信證券聯席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副所長明明。
《金融時報》記者:去年底,財政部已向各地提前下達了2022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1.46萬億元。在您看來,2022年專項債提前下達額度有哪些政策含義?
明明:從額度下達時點看,2019年提前批、2020年提前批額度均在上一年末下達,2021年由于穩增長壓力不大,當年提前批額度在3月全國兩會召開前下達。近期,國務院及中央部門對提前批額度多次表態,研究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提前下達工作。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2022年經濟工作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各地區各部門要擔負起穩定宏觀經濟的責任,各方面要積極推出有利于經濟穩定的政策,政策發力適當靠前。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要保證財政支出強度,加快支出進度。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
財政部在此前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也表示,推動1.46萬億元提前下達額度在今年一季度發行使用,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專項債券發行將把握好“早、準、快”三個字。因此,預計在政策發力適當靠前的指導下,今年地方債整體發行有望前置。
《金融時報》記者:在您看來,今年專項債發行規模將處于什么水平?在投向上有哪些新特征?
明明:目前財政部已向省級財政部門下達了2022年提前批專項債額度,提前批一般債額度也一并下達。根據2018年12月開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于國務院的授權,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包括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授權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據此推斷,2022年可提前下達的專項債最高額度為3.65萬億元的60%,約在2.19萬億元。
如果不考慮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這一特殊情況,從2016年開始,我國每年新增專項債限額的增量都在4000億元以上。據此推算,預計今年可能會在去年3.47萬億元的基礎上增加至接近4萬億元。
投向方面,近期財政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印發了申報2022年新增專項債券項目資金需求的通知,明確了2022年專項債券重點用于9個大的方向: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物流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國家重大戰略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時,優先支持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項目以及納入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重點項目。此外,在去年底舉行的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財政部還明確表示,將加大對水利、城市管網建設等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禁投領域方面,不安排專項債用于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不安排一般房地產項目、不安排產業項目、不安排樓堂管所項目。投向領域、禁投領域和去年大致相同。
《金融時報》記者:從去年數據來看,新增專項債對基建的拉動效果并不明顯,原因是什么?這一現象在今年是否會得到改善?
明明:2021年1月至11月,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債發行7712.44億元,完成全年發行額度的96.34%,新增專項債發行約3.47萬億元,已基本完成地方債全年發行目標。2021年新增專項債發行節奏后置較為明顯,其中,9月至11月新增專項債發行占比均超過全年的15%,11月份更是達到16.56%,與往年的新增專項債發行高峰集中在二、三季度截然不同。專項債的發行后置將有助于2022年年初的經濟和基建發力,2022年上半年,基建投資增速可能超預期。
此外,假設新增專項債額度提高到接近4萬億元,在年初“政策發力適當靠前”的引導下,專項債發行前置,那么這種季節性的錯位預計將導致2021年四季度及2022年一季度的新增專項債發行量比2020年同期大幅多增超過2萬億元。若新增專項債滯后一個季度“形成實物工作量”,按60%投向基建的比例估算,上半年基建投資或將比2021年同期多出1.4萬億元的專項債資金。根據我們的測算,上半年專項債的錯位效應將顯著大于城投的融資約束。即便在比較悲觀的情形下——城投融資的約束延續去年三季度的狀況,預計上半年基建投資增速仍將在5%以上,樂觀的情形下有望達到10%。
《金融時報》記者:專項債資金在實際使用和管理過程中面臨哪些問題?應如何改進?
明明:專項債資金在實際使用和管理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包括,一是項目實施過程中專項債資金需求少于預期;二是項目竣工后,專項債資金發生結余;三是財政、審計等發現專項債使用存在違規問題,包括專項債資金閑置及投向不合規。
2021年8月各省份的審計報告中顯示,專項債使用存在資金閑置和投向不合規,投向方面甚至出現了發放工資、差旅費和購買理財的問題。去年10月,國務院通報了部分債務沉重地區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問題,其中,有些地區將專項債券資金違規用于樓堂館所的建設,對此財政部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進行規范。
去年11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進行了部署,優化資金使用,嚴格資金監管;同月,財政部下發了專項債資金調整的相關通知,旨在通過規范調整專項債用途,避免債券資金閑置浪費,并盡早發揮債券資金效益,更好地貫徹“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
整體來說,針對上述三個問題,一是應加強專項債投向管理;二是強化對項目建設進度、運營管理等情況的日常監督;三是建立處罰機制,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硬性約束。
《金融時報》記者:防風險仍是做好今年地方債工作的重點之一。在您看來,未來地方債置換隱性債務工作是否會加速?對于下一步如何抓實化解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風險,您有哪些建議?
明明:2021年以來,城投債的監管節奏與力度明顯加強,城投債監管政策數量和頻率以及涉及部門都有明顯的提升,且監管從全方位對于城投債作出嚴格規范舉措。
由點及面,監管從針對信用事件本身的杜絕逃廢債、到加強對第三方評級的監督、到對債市信批制度的改革,影響范圍逐漸擴大至債市所有參與者。從一級發行到二級投資乃至中介機構、評級機構等均全方位受到一定程度的監管約束和規范要求。
與此同時,在監管發力和債務管控的高壓之下,市場情緒更為敏感脆弱??偟膩碚f,逆周期調節和疫情下遲到的政策收緊已經到來,監管“補丁”愈發完善,預示著城投債估值調整的風險正在加大。
“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同時,要做到“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意味著政策在穩增長和防風險中尋求平衡,既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又要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從償債能力來看,政府收入不是城投償債的唯一來源。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債、銀行授信、城投融資等均為城投平臺償債重要渠道。在政府嚴控隱性債務及金融監管的環境下,發行再融資債券置換隱性債務或成為主要舉措。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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