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
《通知》就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三是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根據《通知》,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實施的指導監督,直轄市、設區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結合本地企業受疫情影響的實際,提出具體實施辦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積金常規性政策的銜接過渡。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通過綜合服務平臺等渠道,實現更多業務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保障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平穩運行。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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