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農村正處在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全面轉向鄉村振興階段的五年過渡期。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是五年過渡期的中心工作,過渡期任務的核心就是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戰略目標是順利過渡到社會主義新鄉村建設。我們認為,綠色金融是一個有力的抓手,可以把過渡期任務的完成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結合起來。所謂綠色金融是指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開展信貸業務時,對有助于農村資源環境及生態保護、節能增效、資源可循環利用等方面的有機農業、生態農業及其相關產業發展實行優先支持?,F階段綠色金融不僅可以為綠色產業發展和綠色技術推廣提供強有力的資金保障,而且在向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轉向過程中,可以將我國長遠的綠色發展目標及綠色環境因素納入其中,引導企業和農戶等更加注重綠色產業發展,確保未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融入國家“雙碳”目標的實現中。所以,我們建議在過渡期階段一定要以綠色金融作為抓手做好以下工作,推進五年過渡期完成向社會主義新鄉村建設轉向的任務。
以綠色金融為抓手促鄉村產業結構調整
一是通過綠色金融資金對過渡期農村產業的支持和引導,實現從發展較為單一的種養(殖)業向建立農村綠色農業產業轉變。目前,金融對“三農”的支持基本上是通過發放一定小額貸款來幫助發展種養(殖)業。用好綠色金融資金特別是綠色貸款,可以引導全國不同農村地區將具有優勢的種養(殖)業做成一個產業,將產品優勢發展成為產業優勢,將產業優勢轉變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勢。過渡地區的農民生產經營基本上以家庭為單位,規模小、盈利能力有限、抗風險程度較低,很難將產品優勢上升為產業優勢,更難將產業優勢轉換成經濟優勢。其中,沒有發揮金融的引導作用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從過渡期到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關鍵是要培養產品經濟,并且將產品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最終轉為經濟優勢,以此帶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二是加大綠色信貸資金對脫貧后過渡期項目的支持力度,從而推動鄉村供給側改革。目前,從過渡期任務的完成到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過程中,對于已經脫貧的鄉村和脫貧的人口,除了繼續保持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外,還應加大綠色貸款對于已經脫貧鄉村項目的支持力度,解決農村發展的趨同性問題,通過對綠色信貸項目的支持推動鄉村供給側改革。
過渡地區一般以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使得產業發展呈現出較強的趨同性,如陜西已經脫貧地區的農民多以種植蘋果和獼猴桃以及養雞養羊為主,廣西和四川已脫貧地區的農民一般也是以種植獼猴桃、蘋果、柑橘以及養雞養鴨為主。從對這些地區進行典型調查的結果看,由于這些脫貧地區生產的產品大致相同,導致產品產量上去了但價格下來了。2005年優質獼猴桃一斤8元至10元,隨著中國大部分地區都種植獼猴桃,優質獼猴桃產量激增,到了2020 年年末,獼猴桃收購價格降到了1元至2元。養殖業的收益情況大致相同。綠色金融在鞏固過渡地區脫貧成果向鄉村振興成果轉變時,要充分考慮鄉村供給側改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通過綠色金融促使鄉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供給側結構調整,形成不同的產品優勢,使我國廣大農村人口真正實現增產又增收。
以綠色小額信貸為手段促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一是以綠色小額信貸作為過渡期的主要手段,助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在于讓所有農民特別是剛剛脫貧的農民都能從中受益,由于過渡地區鄉村的生產規模一般較小,綠色小額信貸無疑是目前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最好的金融工具。從確保過渡期任務完成的角度來看,綠色小額信貸可以成為幫助已經脫貧地區確保不發生大規模返貧的主要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我國已經脫貧的鄉村和已經脫貧的人口一般固定資產較少,用來抵押和擔保的資產也較少,而金融機構在日常經營中必須兼顧收益和信貸投入的風險性。
為了確保過渡期鞏固脫貧成果任務的完成及向社會主義新鄉村建設的過渡,完成脫貧任務的地方政府應拿出一部分財政資金作為綠色小額信貸的引導資金和擔保資金,解決金融機構投入綠色信貸資金的后顧之憂;金融機構則通過積極向過渡期的農村及農民發放綠色小額貸款,解決已經脫貧鄉村項目投入的資金需求以及發展當地農業生產的資金需求。通過綠色小額信貸農業生產獲得可持續的經營收入,確保過渡期任務的完成,加快助推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現。目前,過渡期的地方政府有一些比較成功的做法,如拿出一定的財政資金做擔保,將一家一戶的小額貸款集中起來,交給地方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或者龍頭企業集中運作,每年將貸款利息收入中的一部分返還給脫貧農民,農民再用這部分收入來擴大再生產。
二是綠色小額信貸資金跟著項目走,推動已經脫貧地區的特色產業發展。綠色金融支持過渡期任務的完成并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現的關鍵在于已經脫貧鄉村真正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產業,并將特色產業轉化為地方經濟發展優勢。地方政府要在過渡期內幫助過渡地區尋找適合當地發展的有前途的項目,一方面要幫助已經脫貧的農民解決生產銷路問題,另一方面是幫助過渡地區鄉村盡快將當地特色產業轉變為經濟優勢,如廣西一部分縣的脫貧村通過成立合作社,并根據不同村寨的自然條件分別建立了油茶、柑橘、火龍果、牛大力等中草藥、生豬、林下養雞等產業基地。
這些舉措不僅解決了過渡期脫貧地區不出現規模性返貧的問題,而且還通過扶貧建立了可持續發展的產業鏈。從過渡期任務實現的角度來看,金融機構發放的綠色小額貸款一定要立足于促進特色產業向區域經濟優勢轉變,不能僅僅限于綠色小額貸款對項目的支持。綠色小額信貸如果僅限于支持具體項目,難以保證綠色信貸投入效果的長期化。從過渡期任務的完成到鄉村振興戰略實現的過程中,既需要綠色小額信貸資金確保扶貧成果更加穩定,也需要通過小額綠色信貸資金幫助鄉村發展特色產業,優化鄉村產業結構,最終形成鄉村經濟優勢。
綠色金融助推過渡期任務完成
一是綠色金融要選擇高標準的項目和產業進行支持,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基礎。對過渡期鄉村和農民的扶持應從項目需求入手,開發符合過渡地區特色農業產業化、規?;洜I需求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支持過渡地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高水平農業項目的發展。同時,必須考慮已經脫貧地區生態環境的脆弱性,高標準地選擇當地優勢綠色項目,幫助過渡地區走出一條既增強經濟實力又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鄉村建設之路。
首先,大力支持和改善過渡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過渡地區的地方政府財力有限,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欠賬較多,這都成為制約這些過渡地區經濟發展的瓶頸。綠色金融應在國家“雙碳”目標下,引導過渡地區加強符合國家綠色發展導向,具有顯著綠色環保用途的水利、公路、小流域治理和整體城鎮化建設的資金投入,并以此為突破口,促使過渡期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并為新鄉村建設奠定良好基礎。
其次,大力支持過渡地區農業綠色項目向綠色產業化發展,支持過渡地區綠色優勢產業。特別是支持能夠增加大量就業人口又綠色環保的過渡地區畜牧、水產、林業、茶葉、中藥材、蔬菜、水果等特色項目發展,并將這些優勢項目做成規模大、輻射帶動力強、品牌美譽度高的特色產業,并轉化為過渡地區經濟優勢。再次,以綠色金融為抓手,著力推進過渡區優勢農產品向優勢產業集中,生產加工向龍頭企業集中,走“公司 + 基地 + 農戶”的產業化經營之路,帶動過渡地區脫貧農民增產增收。
最后,積極支持過渡地區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搞活農產品流通。按照國家最新制定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要求和標準,促使過渡地區農副產品和特色產品進入全國統一的物流市場,將產品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二是金融機構應創新過渡地區農村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做好金融準備。首先,創新過渡期農村生產要素擔保方式。抓住深化農村改革契機,積極參與并提供農村“三權”抵押試點的金融服務,協助過渡期地區的地方政府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創新“三權”抵(質)押綠色金融產品;鼓勵將產權歸屬清晰的農村集體房屋和土地等不動產、機器設備、產成品等都納入綠色金融擔保品范圍,充分激活過渡期地區的“沉睡”資產,擴大農業企業和農民抵(質)押品范圍。
其次,以綠色信貸為抓手,以土地為基礎資產,通過土地增減掛鉤提升信貸質量、增加還款來源,將具備復墾條件的集鎮、村莊、農村居民點和零星分散的宅基地納入拆舊區規劃,以綠色金融支持搬遷地區土地價值互換和有序流轉。積極對接服務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打造多維度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等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提供鑒證、流轉、抵押評估、登記、貸款辦理等統一標準的配套服務渠道。
最后,積極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構建豐富的線上貸款產品體系。加強銀行、保險、融資擔保機構的綠色金融業務合作,形成三者之間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政府、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探索助農貸、助保貸、助貧貸等信貸產品;積極探索開展“銀行 + 政府 +農戶”“銀行 + 擔保公司 + 農戶”“銀行 + 合作社 + 農戶”“銀行 + 信用村鎮+ 農戶”等模式,分擔貸款資金回流風險,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三是大力推進過渡地區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好環境準備。首先,加快過渡地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村信用環境評估體系建設、農戶信用信息征集與評價,加快建立過渡地區市場經營主體電子信用檔案,健全針對市場經營主體的信用評價體系;其次,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以及“農村信用示范戶”等創建活動,嚴厲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提高貧困地區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最后,培育過渡地區的農村實體和個人信用意識,提高地區信用程度和個人信用度,加快推進縣、鄉、村、戶四級城鄉信用體系建設。地方政府應通過警示教育,幫助過渡地區的農村實體和個人增強信用保護意識,當好誠信客戶。
需要關注和解決的幾個
主要問題
一是我國金融機構過渡期綠色金融創新力度不足。完成精準扶貧任務后,金融機構對于農業改革發展的支持力度雖然沒有減少,但綠色金融支持過渡期創新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由于一些金融機構對過渡期重要性的認識不足,認為扶貧任務已經完成,可以停下來歇歇腳,沒有及時轉變經營理念,對現有農村金融服務模式沒有進行改革與提升,沒有實施與創新性發展相匹配的金融措施。特別是部分農村金融機構為“三農”服務以及支持過渡期的金融創新產品開發能力較弱,處于怕擔風險的考慮使得金融機構在過渡期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力度有限,沒有開發新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提供新的綠色金融服務模式。
二是我國金融機構涉農貸款融資成本與其他行業相比仍然偏高。與城市金融服務相比,提供服務效率又較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過渡期“三農”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增加了過渡地區“三農”的負擔。如何在過渡期進一步解決過渡地區農村和農民融資貴、融資難的問題是一項緊迫的任務。
三是過渡期我國農村綠色金融發展配套機制不健全。主要是目前金融體系對貧困地區農村的信貸以及金融服務產品不健全,一些金融基礎服務與功能都不完善,比如征信制度、資產登記、評估以及流轉等。金融相關的制度建設進度較為緩慢,導致金融機構介入難度增大,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資產難以盤活。
四是需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由于農村現有的政策性農業擔保以及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等配套措施不足,單靠商業性金融很難做到覆蓋全部需求,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建設全國范圍內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只有政策性涉農機構的有效介入和參與才能真正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基礎。
五是需要大力發展農村資本市場和其他有關金融市場,徹底改變農村融資結構失衡的問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目前農業金融供給主要模式還是間接融資模式,其中涉農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新型業務嚴重缺乏,平臺建設發展較為緩慢,“三農”融資仍然以銀行貸款為主,農村金融市場不發達融資渠道單一,出現了融資結構失衡現象。
建議采取的措施
一是進一步完善相關綠色金融政策,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配合。在五年過渡期內,建議財政政策應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的資金補貼力度,貨幣政策應進一步強化對鞏固扶貧成果,包括扶貧再貸款、扶貧信貸政策以及相關金融服務措施的完善和改進。繼續發揮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作用,降低鄉村振興融資成本,刺激和釋放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促使金融機構提供可持續的綠色金融產品。
二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對過渡期“三農”的支持力度。由于支農資金回報率較低、風險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金融的供給。我們建議對過渡期及向新鄉村建設轉變過程中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給予政策性支持,在機構設置、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以及流動性管理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從政策層面支持農村金融機構,為支持“三農”的金融產品給予風險托底,幫助金融機構建立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可持續性、長期性資金的良性發展機制。
三是有效解決農業發展中金融市場相對滯后的問題,通過完善金融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在服務與產品方面,應根據實際需求情況,綜合運用不同的貸款以及融資方式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拓寬農業發展的融資渠道,全力支持轄區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
四是改進綠色金融風險擔保模式。從過渡期任務的完成到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過程中,由于金融支持對象更為龐大、領域更為廣泛,大量產業尚處于萌發或培育階段,擔保對象不明晰,目前的風險擔保模式可能造成擔保的逆向選擇和效率低下。我們建議通過提供政策性保險來提高金融機構支持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從而降低金融機構支持鄉村振興的風險。
五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數字金融與鄉村振興需求有機融合。加快農村金融科技建設,充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有針對性地開發新的金融產品,適應鄉村振興需求。以數字金融為載體,大力開展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農機具設施抵押貸款,構建豐富的線上貸款產品體系。圍繞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探索開展“銀行+政府+農戶”“銀行+擔保公司 +農戶”“銀行+合作社+農戶”“銀行+信用村鎮+農戶”等農村金融供應鏈模式,分擔綠色貸款風險,解決融資的瓶頸問題。
六是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主要是積極對接服務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打造多維度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等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提供公證、流轉、抵押評估、登記、貸款辦理等統一標準的配套服務渠道,加快推進縣、鄉、村、戶四級城鄉信用體系建設。
(作者為北京語言大學商學院黨委書記)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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