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公告,同意浙商銀行發行不超過400億元人民幣的資本工具。
公告指出,浙商銀行發行資本工具,應嚴格遵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浙商銀行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具體工具品種、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24個月內完成發行。浙商銀行應在資本工具募集發行結束后10日內向銀保監會報告。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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