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跨境理財通”業務運行發展,業務辦理流程存在優化空間,市場主體對擴大參與試點機構范圍、產品范圍和額度等有強烈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12月1日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官網顯示,本次修訂包括降低“跨境理財通”業務準入門檻,擴大試點范圍,優化辦理流程等部分原則,以進一步提升“跨境理財通”便利程度。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2日。
自2021年9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正式發布,首次打通了境內外銀行理財產品市場以來,跨境理財通已試點超過兩周年。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引用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23年10月底,參與“跨境理財通”的大灣區個人投資者為62900人,包括港澳投資者44600人,內地投資者18300人,計劃共錄得超過35000筆跨境匯劃資金(包括港澳),跨境匯劃金額(包括港澳)超過86.5億元。
降低業務準入門檻與擴大試點范圍
針對市場主體關注的焦點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征求意見稿》主要作出四點調整,包括提出優化投資者參與業務試點便利性、擴大“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范圍、優化明確“跨境理財通”業務辦理流程、修改相關單位名稱。
一方面,投資門檻有所降低,同時家庭金融資產準入備選條件也進一步擴容?!澳舷蛲ā睒I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門檻從連續繳納社?;騻€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為“滿2年”。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作為家庭金融資產準入備選條件之一。
另一方面,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渠道分別各有150萬元額度。此前,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同相關監管部門調研,超六成的受訪試點銀行及個人投資者、超九成的證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認為現行每人100萬元的額度難以滿足粵港澳大灣區投資者尤其是高凈值人群的需求。
值得關注的是,“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范圍也有所擴大。在“北向通”投資產品范圍中,增加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同時,將“‘R1’至‘R3’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范圍拓展為“‘R1’至‘R4’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在參與機構范圍上,證券公司首次被納入試點機構范圍,并明確其參與方式及相關業務安排。
多部門表態將進一步完善實施細則及業務指引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澳門金融管理局決定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三地多部門也于近日表態,將進一步完善實施細則及業務指引?!叭叵嚓P部門正完善實施細則及業務指引,爭取盡快公布相關細節,推動各項舉措盡早實施?!毕愀厶貐^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11月29日表示,就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香港證監會正考慮持牌法團參與試點計劃的準入條件,包括持牌法團的牌照要求、資本規模、銷售投資產品(債券及基金)的經驗和交易額,以及內部制度和監控安排等。
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副局長郭云喜在《“跨境理財通”:金融支持大灣區建設的創新探索》中指出,短期內爭取盡快落實對投資者準入條件的調整,便利銀行核實投資者資格,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郭云喜指出,隨著投資者對業務了解程度的加深和試點可投資產品范圍的逐步擴大,預計大灣區居民參與“跨境理財通”的積極性會進一步提高,可以更好地通過多元化配置分散風險,如風險更低的內地存款產品和中高風險等級的其他產品。在人民幣國際化有序推進、大灣區金融市場不斷深化和試點即將迎來優化的背景下,未來“跨境理財通”業務的持續發展,將為大灣區金融互聯互通提供更多有益探索,全面推動大灣區民生金融融合。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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