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部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東大會于2011年4月20日在南寧市紅林大酒店舉行,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共34名,代表股份178194.56萬股,占總股本的89.10%?,F將大會決議及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決議
以160394.56萬股同意,占比90.01%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廣西北部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依次計提法定盈余公積、一般風險準備金后,將剩余凈利潤中的9000萬元用于分配現金股利,即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5元(含稅)。
二、分紅方案
(一)分紅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賬面股本200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45元(含稅)。
(二)分紅對象:截止2011年5月12日在冊的的本行股東。
(三)紅利發放日:2011年5月18日。
(四)紅利領取辦法:
1.國家股及法人股的現金紅利直接轉入股東單位在本行開立的賬戶,請各股東單位務必在2011年5月12日前填寫在本行開立的賬戶名稱、賬號、開戶行名稱,并以書面形式送交本行財務會計部,以便完成相應分紅事宜。
(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路10號廣西北部灣銀行大樓六樓財務會計部609號房)
2.已辦理廣西北部灣銀行股權證換證手續的自然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直接轉入股東在本行開立的賬戶。
3.未辦理廣西北部灣銀行股權證的自然人股東請于2011年5月12日前,前往本行辦理換證、申領紅利等相關手續,以便完成相應分紅事宜。
(五)其他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廣西北部灣銀行對自然人股東本次分紅所獲得的紅利按20%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轉入紅利的賬戶名稱必須與在本行登記在冊的股東名稱一致。如自然人股東本人不能前來辦理分紅手續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股東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等證明材料。
3.在紅利發放期間暫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4.對特殊原因逾期未辦者,可在2011年6月以后前往廣西北部灣銀行財務會計部辦理補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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