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被12月1日實行新個人賬戶管理辦法對老百姓的影響刷屏了,筆者想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視角來解讀這次新規帶來的影響,特別是商業銀行對互聯網化進程可能會有的改變。隨著監管對Ⅱ類戶和Ⅲ類戶使用場景的擴大,客戶服務的模式不再是原先按賬戶類型配置產品,而是按風險來確定產品限額,更符合國家對銀行業發展普惠金融的總體要求,讓更多的傳統金融不可獲得者,享受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從某種意義上講,將導致銀行業的互聯網創新進入下半場,進行更深度的互聯網化改造,由原來依重“直銷銀行”的單兵突進模式轉向更為融合發展的“互聯網銀行”模式,更好的整合自身線上、線下資源,為客戶提供更具體驗的服務與產品。
個人銀行賬戶互聯網化變革歷程:
個人銀行賬戶變革是伴隨著銀行業互聯網化創新而來,到目前為止可粗劣的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萌芽期(2013年6月-2015年12月):自2013年6月余額寶的誕生,中國銀行業真實的感覺到互聯網企業的競爭,2014年3月民生銀行直銷銀行上線運營,為給互聯網客戶提供更具體驗的服務,創新性推出弱實名電子銀行,在嚴格限額資金來源和去向的前提下,為客戶提供存款、理財等低風險產品。隨著非金融機構的大量參與,互聯網金融遇來快速發展,同時也累積了大量的風險,2015年底e租寶事件爆發,為全社會敲響警鐘,
成長期(2015年12月-2016年12月):2015年12月25日央行發布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以Ⅱ類戶肯定了銀行業的原弱實名電子銀行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創新,進一步擴展了其應用場景范圍(主要增加了消費、繳費等),并增加Ⅲ類戶使用場景,促進銀行業的互聯網化進程,也寄希望銀行業成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安全保障。正如人的青少年時期一樣,這個時候有很多的不確定性,銀行業內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見,比較普遍的是簡單的將Ⅱ、Ⅲ類賬戶歸屬互聯網賬戶由網絡金融部門管理、運營,大多以直銷銀行形式出現,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大多數直銷銀行業務發展都達不到預期效果。
成熟期(2016年12月后):通過261號和302號文規范,目前個人銀行賬戶應用體系已初步建成,通過分級服務設計,即滿足降低銀行服務門檻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又進一步明確了網絡支付賬戶、個人銀行賬戶的市場定位,筆者認為302號文后,國內支付體系已較為成熟,今后一段時間內可能不會再做較大調整。
圖1:個人銀行賬戶互聯網化變遷歷程(點擊圖片看大圖)
如果我們回顧本次個人銀行賬戶管理的變遷,不難發現以下的政策鏈條,起點是國家的互聯網+戰略,推進普惠金融的發展,通過一系列政策規范并加大違規業務的處罰,雙向并舉已初步構成新型個人互聯網支付體系,加以網聯完成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機構的統一接入、集中管理,一個更公平、更合規、更注重客戶體驗的支付市場環境,也不會太遠了。
圖2:個人銀行賬戶變革的政策溯源(點擊圖片看大圖)
建立融合、協作的互聯網銀行服務體系
本次銀發302號文監管的意圖很明顯,對于個人賬戶服務采用的是分級服務模式,不再簡單的根據賬戶類型來區分客戶,而是根據客戶風險的不同,提供個性化的產品與服務、差異化的限額與定價,由賬戶分級帶動服務理念與經營思路的改變。同時監管導向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絡貸款平臺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
圖3:網絡支付賬戶與個人銀行賬戶分析(點擊圖片看大圖)
銀行業應適時加快互聯網銀行服務平臺建設,深度融合互聯網與傳統渠道,快速建立全渠道服務平臺,建立真正面向互聯網應用的用戶、賬戶、產品、支付和渠道服務體系。全力打造能力輸出平臺,將自身融入互聯網經濟的協作體系中,借助銀行自身品牌、風控及合規優勢,為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提供更安全、穩定、高效的互聯網金融基礎服務平臺,助力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傳統企業的互聯網+的快速落地。
圖4:國內網絡金融發展歷程(點擊圖片看大圖)
梳理國內網絡金融發展歷程,我們會發現總趨勢是由追求安全向追求自由轉變,由單獨系統建設向融合一體的平臺建設轉變,而這也正是銀行業互聯網化轉型的方向,作為銀行業新一代互聯網化基礎設施,互聯網銀行服務平臺應至少具備以下特征:
互聯網銀行服務平臺用戶體系,將不同區分互聯網用戶與傳統銀行客戶,建立更精細的用戶服務周期管理,更精準的用戶狀態和變化分析和更合理的用戶歸屬管理。
互聯網賬戶體系應建立起自用和輸出兩種模式,自用的模式將包含I、Ⅱ、Ⅲ類個人銀行賬戶為直接用戶提供分級服務,輸出模式即銀行將資金賬戶、資金通道、賬務核算能力提供給合作機構。
互聯網產品體系應具備面向用戶的個性化銷售能力,可針對不同機構、渠道、時間段、用戶分級等提供個性化的產品、限額和定價,并對傳統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產品和生活服務等多類型產品有效整合。
互聯網支付體系,建立起融合線上、線下支付產品的多樣性支付工具,更符合用戶的使用習慣,連接機構內外不同的支付渠道,完成基礎的賬務核算,為產品創新提供更有力的基礎保障。
互聯網渠道服務體系,將以用戶為中心,不再簡單的將電子銀行渠道與互聯網渠道割裂開,而是在一個服務渠道內根據用戶、賬戶風險不同,提供不同的功能、產品、定價與限額,真正滿足用戶個性化訴求。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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