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的公告》,準備在國內68家信托公司中遴選出合格機構,成為銀行間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即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包括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定向工具等)的承銷商。
交易商協會稱,此舉是為進一步優化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隊伍建設,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信托公司的加入,對銀行間信用債市場的格局基本上不會產生什么影響?!北本┮晃蝗藤Y管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意向類承銷會員,基本上就是幫著賣債券,然后跟主承分承銷費。很多信托公司一直有在幫客戶參與債市投資,獲得承銷資格后,無非接下來就是對接供給和需求更便利了?!?/P>
交易商協會今年8月15日在官網上公布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及承銷機構名單》顯示,獲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資格的金融機構數量已達52家,其中,A類主承銷商37家,B類主承銷商15家;獲得承銷商資格的機構則有67家,類型涵蓋銀行、券商、保險資管和財務公司。累計119家非金融企業信用債承銷商,銀行83家,占比達7成。
銀行、券商相繼擴容
2005年短期融資券面世后數年內,銀行間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承銷商僅為央行許可的24家金融機構,其中有22家銀行,以及中金、中信兩家券商。
2008年4月,央行頒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授權交易商協會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實施自律管理,央行不再對相關主承銷商和承銷商資格給予審核認可。此舉打開了金融機構進入主承銷商的通道。
2011年4月,交易商協會公布《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會員市場評價規則》,將承銷商分為主承銷類會員、承銷類會員和意向承銷類會員三類。
其中,主承銷類會員是指已經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從事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的交易商協會會員;承銷類會員是指已經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從事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的交易商協會會員;意向承銷類會員是指有意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從事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且自愿參加市場評價的交易商協會非承銷類銀行會員和證券公司會員。
2012年11月,國泰君安、招商證券等10家券商獲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業務。根據交易商協會要求,參與評價的券商需具備證監會監管分類結果AA及以上級別。按照2012年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結果,AA級券商共有15家,加上此前獲準的中信、中金兩家,彼時的AA級券商中,僅有安信證券、華西證券和申銀萬國三家未能入圍。
值得一提的插曲是,2013年7月,證監會公布2013年分類結果,海通證券、東方證券由AA降至A級,失去了主承銷商資格。東方證券至2014年底恢復主承資格,而海通證券則等到2015年4月才恢復。
2013年11月,交易商協會醞釀了新一輪改革:將主承銷商分為A類和B類,進行分層管理。其中,A類主承銷商可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B類主承銷商則只能在限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彼時,主承銷機構一共有32家,承銷機構共28家。此輪改革規定后,已有32家主承銷機構自動成為A類承銷機構。
該措施的影響是:為地方性商業銀行成為主承銷商打開了通道。
2014年3月,江蘇銀行、天津銀行、徽商銀行和北京農商銀行成為首批4家獲得B類主承銷商資格的地方性銀行;2015年1月,上海農商行、杭州銀行等5家地方性銀行入局。此后,交易商協會又陸續公布了數批名單,目前B類主承銷銀行已擴大至15家。
值得一提的是,江蘇銀行今年6月從B類升級為A類,“開展業務的區域范圍限于其有營業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摩根大通、花旗、渣打、法國巴黎銀行四家外資行目前在意向類承銷商名單中。今年6月9日,交易商協會發布了針對外資行B類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公告,但外資行是否能成功升級,目前尚未有結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發現,過去十年左右的時間里,銀行類機構已從最初的22家擴容至83家;券商則從最初的中金、中信兩家,擴容至29家,但位列主承銷商的,依舊只有首次擴容后的12家,其余券商則均在意向類承銷會員名單里。
銀行承銷規模遠超券商
2015年8月,交易商協會承銷名單的大門正式向財務公司敞開。南方電網、中油財務、中國石化財務、國電財務、中電投財務5家央企財務公司獲得意向類承銷會員資格。
財務公司在承銷商名單中的權利受到嚴格限制,僅“限于承銷其所屬企業集團成員單位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交易商協會今年8月份公布的名單顯示,財務公司類承銷商并未擴容,依舊是前述5家。此外,人保資管、人壽資管是承銷商里唯一兩家保險資管公司,且均為意向類承銷商。
在銀行類主承主導的格局下,券商承銷的債券規模與銀行相比自然相去甚遠。
Wind數據顯示,2016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排名中,前三名分別為建行、工行和興業,承銷的債券規模分別為5616億元、5294億元和4079億元;而排名最靠前的券商為中信、招商和中金,承銷的債券規模分別為329億元、268億元及267億元,在整體排名中位于22-24位。
“券商的主戰場是交易所公司債?!北本┮晃蝗坦淌詹咳耸繉?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在銀行間市場,券商天生存在短板,很多發債企業首先是銀行的貸款客戶,然后發展成為發債客戶;而且銀行網點眾多,整體上銷售能力比券商強大?!?/P>
Wind數據顯示,2016年證監會主管的交易所公司債承銷排名中,中信建投、國泰君安和中信證券位列前三甲,債券承銷規模為3403億元、1912億元和1319億元,遠高于銀行間債市券商的前三名券商的承銷規模。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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