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近日發布的《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明確,委托貸款資金不得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不得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不得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或增資擴股等。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填補了委托貸款監管制度空白,為商業銀行辦理委托貸款業務提供了制度依據。
《辦法》分為五章、三十三條。重點規范了以下方面:一是明確委托貸款的業務定位和各方當事人職責?!掇k法》明確委托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托代理業務,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按照權責利匹配原則提供服務,不得代委托人確定借款人,不得參與貸款決策,不得提供各種形式擔保等。二是規范委托貸款的資金來源?!掇k法》對委托貸款資金來源提出合法合規性要求,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受托管理的他人資金、銀行的授信資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其他債務性資金和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等發放委托貸款。三是規范委托貸款的資金用途,明確規定委托資金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資金不得用于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禁止的領域和用途等。四是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委托貸款風險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將委托貸款業務與自營業務嚴格區分,加強風險隔離和業務管理等。五是加強委托貸款業務的監管,明確商業銀行違規辦理委托貸款業務的,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商業銀行的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將對違規辦理委托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依法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或實施處罰。
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蔡謙認為,《辦法》突出了加強系統性風險防范、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監管定位,重新明晰了委托貸款主體的業務定位和各當事方職責邊界,強化了對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控制。委托貸款業務將更好厘清邊界、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
責任編輯:方杰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