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香港證監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公布新框架,包括《有關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的警告》和《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
香港證監會表示,現在在香港設有業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有數十家,當中包括一些世界較大型的平臺。部分平臺提供虛擬資產期貨合約交易,而此類合約因波動不穩及高度杠桿化而涉及極高風險。
公布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監管新框架
根據立場書,在香港營運并就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提供交易服務的平臺,現在可向香港證監會申請發牌。
立場書中提到的發牌為營運者如就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提供交易服務,便會受到香港證監會的監管,并須就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領取牌照。
實際上,香港證監會于2018年11月1發出一份聲明,闡述有關可能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概念性框架。虛擬資產以數碼形式來表達價值,例子包括“加密貨幣”“加密資產”及“數碼代幣”。
立場書強調,香港證監會只會向能夠符合嚴格監管標準的平臺營運者發牌,這些標準與適用于持牌證券經紀商及自動化交易場所的標準相若,但同時納入了額外規定,以處理與虛擬資產有關的特定風險。
如平臺僅就直接點對點市場提供交易服務,而其投資者通常保留其本身資產(不論是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的控制權,香港證監會不會接納這些平臺的牌照申請。如平臺為客戶進行虛擬資產交易(包括傳送買賣指示)但其本身并無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該會也不會接納其牌照申請。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監管機構需對創新科技帶來的效益持開放態度,但亦應作好準備,解決某些金融科技為投資者帶來的風險。我們決定推行這個新的監管框架,讓投資者能夠選擇在受到妥善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買賣?!?/p>
發布有關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的警告
此外,香港證監會今日還發布有關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的警告?!毒妗繁硎?,雖然虛擬資產期貨合約各具不同的條款和特點,這些合約普遍是容許投資者就相關虛擬資產在某個未來日期的價格進行投機活動的工具。由于這些期貨合約大部分都不受監管及高度杠桿化,故被認為具有極高的風險。
在警告中,香港證監會明確指出,在香港,任何交易平臺或人士若在未獲適當牌照或認可的情況下發售虛擬資產期貨合約及/或就虛擬資產期貨合約提供交易服務,均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或《賭博條例》(第148章)。
同時,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人獲香港證監會發牌或認可在香港銷售或買賣虛擬資產期貨合約。
考慮到這些合約現時涉及的風險,香港證監會不大可能會就經營有關合約的業務批出牌照或認可。
香港證監會在警告中提醒投資人注意,銷售或買賣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的平臺在香港可能是違法營運。此外,香港證監會已多次提醒投資者,投資虛擬資產可能會令其面臨各種重大風險,特別是流通性不足、價格高度波動及潛在的市場操縱活動。
責任編輯: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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