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在京召開,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發表講話稱,銀保監會始終堅持審慎包容的監管導向,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妥開展金融科技應用和模式探索。他表示,未來銀保監會將結合金融數字化轉型趨勢,建立完善相關監管規則體系,繼續加強對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合作的監管。
金融數字化轉型要堅守風險底線原則
梁濤在發言中指出,金融數字化轉型充滿艱辛和挑戰,是一場“持久戰”??傮w來看,我國金融數字化轉型還處于初步發展階段,部分機構頂層戰略和落地執行有待加強,數據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客戶體驗有待改善,金融科技與金融機構自身系統的兼容程度、產品業務的融合程度還有待挖掘,數字化轉型帶來的風險也需引起高度關注。
他認為,在金融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需要堅守“兩個原則”:一是堅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原則。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行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是堅守風險底線原則。金融科技并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只要從事同類金融業務,都應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接受一致的市場準入和持續監管,遵循同等的業務規則和風險管理要求。
金融機構要加強與第三方合作的風險管控
對于轉型之中的金融機構而言,梁濤提出應當要有“三個認知”,其中就包括了要認知合作伙伴,強調加強與第三方合作的風險管控。在充分運用金融科技的過程中,金融機構正在越來越多地與科技企業建立合作關系。金融機構要做好對合作方的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名單管理和持續監測,切實做好風險管控。
一方面要落實好主體責任,金融機構是自身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不得將信息科技管理責任外包,不得將涉及戰略管理、風險管理、內部審計及其他有關信息科技核心競爭力的職能外包。
而另一方面,要堅持風險判斷的獨立性,嚴格落實自主風控原則,自主開展客戶準入、風險評估、貸款審批、貸后管理等工作。
同時,金融數字化轉型對于金融監管機構也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那么,在新形勢下,監管機構如何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呢?
梁濤表示,為提升監管能力,銀保監會先后建立了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1104)、檢查分析系統(EAST)、銀行風險早期預警系統(睿思系統)等,加快監管數字化步伐。
同時,將結合金融數字化轉型趨勢,建立完善相關監管規則體系,繼續加強對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合作的監管。
記者注意到,近期央行和銀保監會聯合出臺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對行業影響深遠,《征求意見稿》的出爐也直接導致了螞蟻集團ipo的擱淺。
文件對于網絡小貸公司設置了融資杠桿上限,并且規定聯合貸款中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這將對未來螞蟻集團和網絡小貸行業發展將會產生極大的影響,近些年快速增長的金融科技公司與持牌金融機構合作的“聯合貸款”模式將被重塑。
另外,《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開展助貸或聯合貸款業務,主要作為資金提供方與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網絡小貸公司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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