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經濟下,很多家庭選擇全職或兼職一些經營活動以提高家庭收入,這類“有經營行為的家庭”的被定義為“小微家庭”。
5月21日,度小滿金融聯合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發布《2021中國小微家庭融資需求調研報告》(下稱《報告》),通過對全國5580個家庭的調查,揭示了2020年疫情發生以來小微家庭的融資現狀。調查發現,小微家庭中有34.72%存在融資需求,這部分群體中超六成資金需求沒有得到滿足,融資成本高是首要原因。
《報告》根據經營方式的差別,將小微家庭分為線上和線下,線上指依賴互聯網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家庭,如網約車司機、網點店主、網絡主播和自媒體博主等,線下主要有個體戶、流動攤販等。
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長貝多廣表示,以小微家庭為代表的群體是普惠金融的重點服務對象之一。為這類群體提供及時、充分的資金支持,從微觀上看有助于小微家庭順利創業、提高收入、優化家庭資產配置;從宏觀上看,對國家實現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也是重要的助力。
超六成資金需求未得到滿足
當下小微家庭的融資需求的實際情況如何?
調研結果顯示,34.72%的小微家庭存在資金需求。其中,僅有36.08%的小微家庭的資金需求可以完全滿足;有20.28%的小微家庭資金需求部分滿足,即實際借到的錢小于資金需求額;43.64%的小微家庭有資金需求但沒有獲得任何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這意味著,有63.92%的小微家庭有資金需求但沒有完全滿足。
從融資需求看,在有負債的小微家庭中,九成以上負債集中在50萬元以下,且負債在5萬元以下的小微家庭占比最多;從融資用途看,“購買生產資料”是核心用途之一。
《報告》稱,線下小微家庭的經營融資需求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組建開業中的資金需求,從事經營需要一定的初始資金,用于支付門面房租、店面裝修、雇傭員工和批發商品;二是經營過程中的流動性資金需求,部分經營模式中需要階段性地集中批發商品,而其出售商品的周期較長,因此存在資金缺口;三是擴大經營規模時的資金需求,這種需求與初始組建開業的資金用途相似,但是資金需求的額度可能會更大。
線上小微家庭主要依賴互聯網平臺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與線下小微家庭相似,其融資需求也具有行業特征。
《報告》稱,對于微商、網點店主,其經營中不需要投資線下實體店,資金用途主要是批發囤貨、租賃倉庫、雇傭員工等流動性需求和線上廣告營銷,一般融資的額度根據經營規模而有所不同但總體不大,同時對資金需求具有較強的時效性。而像網約車司機這樣的行業,其資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創業初期的需要啟動資金,用于購買經營車輛,對于這樣資金投入主要集中在前期的行業,相對資金需求額度也較大。
值得注意的是,有3.96%的小微家庭實際借到的資金大于計劃借到的資金,存在過度負債的情況,過度負債會增加小微家庭的融資成本,不利于小微家庭的發展。
小微家庭融資可得性如何提升
2020年8月,北京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新發地國際水產城等8個市場的中小商戶在疫情突然爆發后陷入了經營困難,金融機構仍然是小微家庭最主要貸款渠道,而數字金融平臺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為受到流動性沖擊的小微家庭提供了大量、及時的資金支持。
《報告》認為,數字技術的深度應用打破了金融服務供需不平衡的局面,有效緩解了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現狀,成為未來金融服務發展的主要趨勢。
雖然小微家庭的金融服務可得性不斷提升,但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規模較小,新型互聯網金融機構,如互聯網銀行,因缺乏長期穩定的低成本資金,仍然難以充分滿足長尾人群的金融需求,額度低、利息高仍然是小微家庭對信貸不滿足的重要原因。
在提升小微家庭融資可得性方面,《報告》建議,金融機構作為信貸資金的供給方,可以通過金融培訓、創新金融產品等方式提高小微家庭的融資可得性,比如加強對小微家庭的金融培訓、設計更加符合小微家庭融資特征的金融產品、加強機構間創新合作,而對于政府部門,則建議充分發掘數據價值,解決小微家庭的信息不對稱;完善立法與監管,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服務小微家庭;積極發展適配新型業務形態的數字化監管工具。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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