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數字化轉型推動了金融業的數字化升級以及營銷工作的數字化變革。我們在使用電腦、手機瀏覽信息時,經常能看到金融相關的各類廣告。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的便捷性,通過多種渠道投放非法金融廣告,誤導、誘騙金融消費者參與非法金融活動,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明確了市場主體金融營銷宣傳行為規范。
金融營銷宣傳行為“8條禁令”包括
1.不得無資質或超范圍開展;
2.不得欺詐或引人誤解;
3.不得損害公平競爭;
4.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
5.不得損害消費者知情權;
6.不得進行互聯網不當營銷宣傳;
7.不得違規發送信息;
8.不得違法違規宣傳。
非法金融廣告的特征有哪些?
1.承諾“投資理財回報顯著高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2.承諾“百分百本息保障”;
3.承諾“無需征信報告,只要一張身份證,即可24小時放款”“無征信秒過”“黑戶秒下”;
4.沒有標明“投資有風險”字樣;
5.沒有顯著標明“廣告”字樣;
6.利用監管機構、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如何識別違規金融廣告,遠離非法金融活動?
1.查詢金融廣告主是否取得相應的金融業務資質,詢問推銷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證明;
2.核實金融廣告內容在形式和實質上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投資理財、投資咨詢、貸款中介、信用擔保、融資租賃、典當等名義非法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行為;
3.查看廣告是否對金融產品或服務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標明“投資有風險”字樣等?;ヂ摼W平臺上發布的金融廣告是否具有可識別性,是否顯著標明“廣告”;
4.查詢廣告是否對金融產品或服務的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違規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保收益。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產品的過往業績;
5.核實廣告是否違法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是否涉及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違法活動內容;
6.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服務之前,想一想廣告中的金融產品的風險在哪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有多大,了解自身的風險偏好后再做出明智的決策;
7.學習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識和技能、培養良好的金融行為習慣和態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養。
責任編輯:韓希宇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