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支付清算協會8月9日發布關于印發《個人支付信息保護指引》的通知?!吨敢访鞔_,個人支付信息的使用、加工應嚴格限制其使用目的。原則上,支付業務主體不應在支付業務以外的情形下使用個人支付信息。
《指引》還提出,原則上,個人支付信息不應提供給非業務相關方,個人支付信息不允許公開。支付業務主體因商戶在對賬等活動的需要向其提供個人支付信息的,應對個人支付信息進行必要的脫敏處理,并要求商戶做好個人支付信息的保護工作。
同時,個人支付信息的刪除和銷毀是防范支付信息泄露的重要手段?!吨敢诽岢?,在個人支付信息不再需要使用時,可采取刪除、銷毀措施進行處理。
此外,《指引》明確,涉及個人支付信息出境,應滿足《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規定的個人信息出境行為需要事前完成國家網信辦組織的出境評估工作,跨境交易行為可能涉及個人金融信息出境,依規需要完成出境評估。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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