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充分發揮公證書的強制執行效力服務銀行金融債權風險防控的通知》(司發通〔2017〕76號)(以下簡稱76號文)。
據了解,此舉目的是“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債權實現效率,降低金融債權實現成本,有效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防控風險的水平”。
某AMC法律部人士也表示,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制度,是對原有的法律制度進行重申,并沒有新的內容或者超越此前法律規定的范圍。由于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制度不需要經過訴訟程序,可直接進入執行程序,具有高效便捷的特點,故信托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往往偏好采用這一制度。
大量債權或通過公證實現
76號文中明確要求,公證機構可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營中所簽署的各類融資合同、債務重組合同、還款合同、還款承諾、擔保合同、保函等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不過這一規定還需要滿足《公證法》第37條規定的內容,即“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P>
雖然是對原有法律的重申,但是某銀行業人士還是認為,“這將極大地利好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相比“訴訟+執行”,相信會有很多的金融機構都愿意選擇通過“公證+執行”的方式實現債權?!?/P>
不良資產處置行業專家、廣東瀛杜律師事務所主任杜稱華博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預計通過公證實現債權強制執行的案件一定會大幅增加,因為在這之前,理論界還存在爭議。有人認為債權公證中,涉及房地產、土地等物權提供抵押擔保的債權不能通過公證優先受償,需要通過訴訟才能實現。而通知中明確解決了這個問題,各類擔保合同、保函也可以通過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打消了理論界的顧慮。
在76號文中,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應當協助公證機構完成對當事人身份證明、財產權利證明等與公證事項有關材料的收集、核實工作。
而公證機構在辦理賦予各類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時,切實做好當事人身份、擔保物權屬、當事人內部授權程序、合同條款及當事人意思表示等審核工作,確認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的合法效力,告知當事人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法律后果,提高合同主體的履約意識,預防和降低金融機構的操作風險。
新的通知中要求,銀行業申請強制執行時,應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及執行證書”,這就有意味著債權文書要先進行公證,其次還要獲得執行證書。
根據76號文的規定,即便是此前未進行公證的融資合同,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約定再進行公證的也可以。文中規定:“根據公證機構的要求通過修改合同、簽訂補充協議或者由當事人簽署承諾書等方式將債務人、擔保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出具執行證書前的核實方式、公證費和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的承擔等內容載入公證的債權文書中?!?/P>
處置成本將大幅降低
廣東瀛杜律師事務所主任杜稱華表示,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L型經濟持續,逾期金融債權大量涌現,而法院又處于司法改革的關鍵時期,案件數量急劇上升致使法院不堪重負。
以廣州某區法院的金融庭為例,該庭法官的人均收案數量是每年700件,壓力很大。另一方面,因為程序性訴訟費的下調,管轄權異議的程序性訴訟成本很低,不少債務人為了拖延時間,訴訟中都會就程序性問題濫用訴權,造成了不良處置化解的時間長,成本高。
“強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原來在實務中大家不太用,是因為各地法院執行局不太認可”,杜稱華如是表示。在他看來,最高法院等部門牽頭發布的文件,重申了法律的規定,可以讓更多的基層法院統一執行,便于金融機構提高資產處置效率,節約訴訟成本。
以10億元金融債權為例,僅一審的訴訟就大約需要訴訟費504萬元,如果經歷一審、二審執行的程序,費用則更高。而且一個訴訟周期可能耗時2-3年,加上律師費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杜稱華也表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的律師費差異很大,因為這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有很多是風險代理,有抵押物的可能費用在標的總額的百分之一到千分之幾不等, 信用或者保證的債權略高一點,約在2%-3%?!?/P>
相比訴訟程序的耗時費錢,公證則時間較短。根據76號文規定,“公證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在受理后十五個工作曰內出具執行證書,需要補充材料、核實相關情況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并且,公證費用也更加便宜,北京方圓公證處的官網也顯示,強制執行公證收費標準為接受強制執行債務標的額的千分之三。不過杜稱華還表示,“與法院的訴訟費不同,公證費彈性比較大,還可以議價,如果銀行同類的案子很多,可以跟公證處談一個封頂的數額,將能極大地降低成本?!?/P>
在76號文中也表示,“各?。▍^、市)司法行政部門要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合理確定銀行業金融債權文書強制執行公證的收費標準。公證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一致的,可以在辦理債權文書公證時收取部分費用,出具執行證書時收齊其余費用?!?/P>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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