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消息,人行支付結算司下發《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于2018年重點抽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各分支行支付結算處開展2018年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抽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要求重點抽查轄內機構是否存在為無證機構提供支付業務、商戶入網審核薄弱、商戶真實性管理違規、代收業務管理不嚴等業務違規情況。
重點抽查內容為:
1.無證經營支付機構市場情況,重點抽查為無證支付公司提供服務(通道、支付結算)的商業銀行、持牌支付機構,嚴格抽查217號文貫徹執行情況。
2.銀行II、III類賬戶開立和使用情況,促進銀行落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分類管理。抽查銀行單位賬戶開立情況。
3.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執行情況。
另外還有重點抽查商戶入網審核薄弱、商戶真實性管理違規、代收業務管理不嚴等業務違規情況。
1.收單機構管理,央行檢查組將會重點抽查商戶是否利用APP實施“二清”等相關違規行為;其次將抽查小微商戶管理,是否按照相關要求審核落實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和設置信用卡收款金額上限等相關信息。
2.代收付管理,央行檢查組將會重點抽查授權與協議管理、代收付業務范圍和接口管理等。
3.支付業務系統接口管理,此次檢查組將重點關注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斷直聯”等執行情況,重點關注查處支付機構是否已經關停新增直連支付清算交易,存量業務遷移清算機構處理情況。
4.條碼二維碼支付業務是否由符合資質的支付機構開展業務(需擁有銀行卡收單牌照、互聯網支付牌照),跨行交易情況和296號文限額管理情況。
5.單標外幣卡在境內發行與使用情況,根據商業銀行數據顯示,單標外幣卡的發卡量逐年增高,存在外卡清算組織與國內支付機構變相繞過規范進行提前從事人民幣銀行卡清算的“操作空間”,所以有檢查的必要性。
6.支付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追溯性,對于市場上用戶的交易,需要保證可追查關聯收單機構、清算機構、發卡機構的能力。
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置,涉及行政處罰的,應按有關規定做好取證工作,在立案實施行政處罰前至少10個工作日內,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于規范支付結算行政處罰工作事項的通知》(銀支付[2017] 317 號)要求,書面報告總行支付結算司。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做好行政處罰事項的公示工作。
此外,支付結算司還要求本次檢查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于建立支付結算執法檢套隨機拍查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銀支付[2016) 49號)要求,納入本年度《支付結算執法檢查信息表》《支付結算案件調查信息表》統計范圍內,于2018年12 月31日前將報告、《匯總表》,以及相關執法檢查信息統計表書面報送支付結算司,并通過支付結算檢查信息系統錄入相關執法檢查信息。
責任編輯:方杰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