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以下簡稱“報告”),同時正式對外披露了模擬監管試點的5家金融控股公司名單,分別是:招商局集團、螞蟻金服、蘇寧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和北京金控。央行表示,在積累一定監管經驗的基礎上,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力爭在明年上半年推出。
就目前來看,監管的重點、未來的方向等細節問題仍較為朦朧,而目前各類解讀也比較簡單,我們結合《報告》中專題十八“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制度,防范金控集團野蠻生長風險”的內容,來推測一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將會關注哪些細節問題。
為什么選擇這5家公司進行試點?
專題十八指出“我國逐步形成兩類金融控股公司”:
一類是金融機構在開展本行業主營業務的同時,投資或設立其他行業金融機構,形成綜合化金融集團,有的還控制了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母公司成為控股公司,其他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子公司。如工、農、中、建、交等大型銀行,平安集團、中國人壽、中國人保等大型保險公司。從本次試點情況來看,這類機構因為在形成綜合化金融集團的過程中,實際上一直都處于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之下,因此,在本次試點中,未選取此類綜合化金融集團作為試點對象。
另一類是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事實上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具體包括了5種:
一是國務院批準的支持國家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控股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等中央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
二是地方政府批準設立的綜合性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參控股本地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如天津泰達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集團等。
三是中央企業集團母公司出資設立、專門管理集團內金融業務的資產運營公司,如招商局、國家電網、華能集團分別設立了招商局金融集團、英大國際控股集團、華能資本服務公司。
四是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通過投資、并購等方式逐步控制多家、多類金融機構,如海航集團、復星國際、恒大集團等。
五是部分互聯網企業在電子商務領域取得優勢地位后,逐步向金融業拓展,獲取多個金融牌照并建立綜合化金融平臺,如阿里巴巴、騰訊、蘇寧云商、京東等。
本次試點的5家機構分別為第2、3、5三種情況下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中,招商局集團持有招商銀行、永隆銀行、招銀國際、招商證券、招商局資本、博時基金、招商基金、仁和壽險等股權,兼顧1、3兩種情況。
上海、北京是國內金融業最發達的兩個地區,地方國資金融業體量在全國也數一數二。其中,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為上海國資委100%持股。目前投資企業主要包括:浦發銀行、上海農商行、國泰君安證券、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證券、華安基金,以及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資產管理機構。
北京金控剛成立,旗下金融牌照尚未知曉。目前北京市金融牌照主要在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下稱“國管中心”)和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資公司”)旗下。國管中心注冊資本350億元,北京市國資委100%持股,持有北京農商行、中債增進、中信建投證券、華夏銀行等股權。國資公司注冊資本100億,北京市人民政府100%持股,持有北京銀行、北京農商行、北京信托、北京證券、華夏證券、北京產權交易所等公司股權。選擇北京金控、上海國際作為金控試點也在情理之中。
阿里巴巴旗下的螞蟻金服是第5種情況的典型代表。而作為全國第二大民營企業,蘇寧集團既是民營企業的代表,也是電子商務企業的典型代表,且近幾年蘇寧集團已經布局了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證券公司(華泰證券第7大股東)、互聯網小貸、互聯網征信等領域,可以說是上述4、5種情況最典型的代表。
歸納來說,目前試點的5家機構均已形成綜合化金融集團,且各具代表性,體量有大有小,是積累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經驗十分合理的選擇。
金融控股公司未來能做哪些業務?
目前,對金融控股公司的表述更多的是“監管缺失,可能威脅經濟和社會穩定,迫切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但對金融控股公司未來可以做些什么暫未有明確的表述。
《金融穩定報告(2018)》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有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和事業型金融控股公司兩種模式,前者以美國、日本、中國臺灣地區為代表,后者在英國和歐洲大陸國家較為常見。
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僅進行股權管理,制定控股集團戰略規劃,其所有金融業務都由子公司經營,而事業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機構跨業投資其他類型金融機構形成,除進行股權管理外,也直接從事銀行、證券、保險等具體金融業務。
從目前試點的5家機構來看,均可歸納為純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因此,預計未來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將定位為主要進行股權管理的機構。但顯然,金融控股公司的功能不會如此簡單。
目前試點的5家機構中,北京金控為10月份正式組建的新機構,也可以說是在金控試點半年后,專門為將來申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而組建的。從北京金控工商注冊的經營范圍,大體能推測未來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事的業務。
北京金控集團的經營范圍為:金融股權投資及擔保;資本運作及資產管理;受托管理專項資金;信用擔保和再擔保;項目投資;投資管理;重組、并購咨詢及金融研究,商業數據及信用等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與公司經營有關的實業投資等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未來作為持牌的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允許從事實業投資,這是與當前其他金融機構有所區別的。而重組、并購咨詢及金融研究在當前的其他金融機構中,也一般不會專門作為經營范圍予以注冊。
最值得期待的是,“商業數據及信用等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是否意味著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在不需要專門獲得征信牌照的情況下,開展數據采集、數據運用等與征信密切相關的業務,甚至可以說就是允許金融控股公司從事征信業務?這一點非常值得期待。而且,北京金控組建時,提出的重點工作任務之一就是“通過建立大數據平臺,統一建立內部風險防控體系,統一掌握各金融機構統計數據,統一規劃完善金融基礎設施”。
除此之外,持牌的金融控股公司作為未來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一員,發行金融債券,或者作為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參與各類同業拆借交易,以補充資本、流動性,也是有較大可能的。
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重點將有哪些?
金融控股公司模擬監管試點最重要的目標,是將目前沒有納入監管體系的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督鹑诜€定報告(2018)》指出,“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可考慮采取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以并表監管為基礎,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全面、持續、穿透監管”。
從《金融穩定報告(2018)》來看,預計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將集中在7個方面:市場準入監管、資本充足率監管、資產負債率要求、股權結構管理、公司治理監管、集團整體風險監管、關聯交易監管。
準入監管意味著成為金融控股公司需向人民銀行進行申請,在人民銀行批準后頒發金融牌照。今年4月份,人民銀行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從股東條件、設立條件等方面規定了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需要滿足的條件,預計這將成為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的重要參考。同時,《金融穩定報告(2018)》明確提出“未經許可,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金控’、‘金融控股’等字樣”,因此,未來將會有很多類似公司面臨整改。
股權結構管理、公司治理監管、關聯交易監管都是為了強化金融控股公司的獨立性,避免金融控股公司成為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提款機、或者向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等輸送利益。
資本充足率監管、資產負債率監管和整體風險監管是從資本、行為和風險這三方面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從資本充足率監管來看,《金融穩定報告(2018)》較為推崇臺灣地區的計算方法和監管要求。
2008年12月臺灣修正的《金融控股公司合并資本充足性管理辦法》指出,金融控股公司以合并基礎計算之資本充足性比率,即集團合格資本凈額除以集團法定資本需求。該辦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應滿足各自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資本充足率則不得低于100%。預計我國也將采取類似的計算方法和監管要求。
從目前來看,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進程在加快,但金融控股公司模擬監管試點名單公布只是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一小步,未來仍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將由我們共同見證。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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