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是數字經濟大發展時期,數字經濟之下,數據已成為重要的生產力。財聯社記者發現,在今年兩會提案及建議中有多項提案涉及數據相關建議。公共數據的價值釋放以及數據的治理與保護等成為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重點話題。
民進中央、民建中央均在今年兩會提交的提案中建議完善公共數據方面相關法律體系。來自金融領域的代表、委員也建議加快數據立法,明確數據的所有權,建議在統一規則的前提下,有序開放共享。
業內人士認為,數據具有壟斷效應,確權之后才能進行數據保護,而如何把握數據保護的“度”,仍有待研究。
加快數據立法工作
數字經濟的本質特征是數據驅動,其中公共數據具有數據類型廣、質量高的特點。民建中央在今年兩會的提案中指出:“公共數據開放上位法缺位,是目前在數據領域存在的問題之一”,因而建議加快全國統一立法,促進數據融合。
在金融領域,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對金融相關數據的歸屬問題有明確規定,有關規定只少量出現在行業規范和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中,存在較大的模糊空間。
中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曾表示,當前金融數據流通面臨的最大障礙是數據權屬問題,數據權利邊界不清、權益分配規則不明、糾紛解決機制不健全,導致數據主體缺乏開展數據交易流通的積極性。
全國人大代表、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行長文愛華建議,加快數據立法工作,明確數據的所有權。他認為,大數據是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必須進一步對數據權屬問題予以明確,包括數據使用權、數據收益權、數據共享權、數據知情權、數據更正權。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數字經濟的發展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關于數據的立法。有了法律基礎之后才有應用合規性、隱私保護,以及反壟斷等的相關規定?!皩τ跀祿谋O管,是要盡快為數據立法,建立一個統一、規范的監管體系或是一條可行路徑?!?/p>
數據保護亦尤為重要。業內普遍認為隱私數據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護,存在被濫用的情況,信息安全面臨管控風險。金融科技觀察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畢研廣亦直言,當下數據濫用的情況較為普遍,一些互聯網平臺旗下子公司之間,數據可以無障礙共享,這從實質上侵犯了個人隱私,也容易造成風險的擴散。數據監管與治理尤為重要。
文愛華建議,加強網絡安全與隱私保護,對如何處理好個人隱私與國家社會安全的關系、個人隱私與公民知情權的關系、個人隱私與數字經濟發展的關系等予以明確。明確大數據生態中各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
不過,在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看來,數據天生就具有壟斷的效應,不具規模數據幾乎沒有價值。他認為監管層首先需要進行數據確權,之后才能進行數據保護。但過嚴的數據保護又可能限制相關領域的發展,如何確定數據保護的“度”,仍有待研究。
統一規則下有序開放與共享
國家信息中心預測,到2025年我國數據總量將躍居世界第一,占比達27%以上。豐富、全面的大數據是發展企業數字化管理的寶貴資源,但目前面臨的主要障礙之一是在政府公共數據開放、各主體間數據流動和數據交換方面仍缺乏順暢的渠道和完善的管理機制。
民進中央在提案中亦指出,數據應用上仍存在一些亟待進一步解決的問題。諸如,各部門面向社區的各類平臺、數據仍存在“信息孤島”和“平臺壁壘”問題。
金融領域方面,“數據孤島”現象也存在。文愛華直言,數據開放和共享還不夠,還存在“數據孤島”的現象,部分商業銀行數據處理能力還比較弱。
民建中央建議,構建法律、管理、技術層面的數據開放與安全管理體制。加快細化數據分類分級基礎上數據開放責任分擔制度研究,明確數據安全責任的歸口部門、管理制度和處置流程,確保在數據安全法出臺后盡快推出相關的可操作性實施細則。出臺政策鼓勵地方針對有條件開放類數據,進一步擴大開放范圍和方式。
文愛華亦建議,建設國家數據統一共享開放平臺,在統一的規則下有序開放共享數據資源,加快政府和公共部門的數據開放,推動互聯網企業數據資源的交易與共享,避免形成“數據孤島”。
全國人大代表、蘇寧集團董事長張近東建議逐步推進公共數據的無償共享。但在實施公共數據的無償共享過程中,要有明確的標準和措施,建立安全開放的共享機制,清晰界定權限,使數據能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被高效利用。
跨境流動中實施多樣化出境規則
數據跨境流動支撐了幾乎所有資源的流動,已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增長的必要力量。為了平衡數據紅利與數據安全之間的矛盾,各國紛紛建立、完善數據跨境流動相關國內規則,并積極推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我國正在積極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管理策略。但數據跨境流動管理的頂層戰略尚不夠清晰,流動規則體系推進進程亦不夠快速。此外,還存在管控、評估認證方案不夠豐富;執行主體力量有限,未能滿足多樣化、大體量數據流動需求;對國際規則關注度不夠充足,暫未充分參與雙多邊規則談判等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德勤亞太高級副總裁蔣穎在今年的兩會提案中指出,應重點關注全球數字產業及相關國際規則發展態勢,以維護個人隱私權利、保障企業發展創新、捍衛國家數據主權安全,增強數字國際競爭力三個價值維度為基本考量,建立管控精準、可操作性強、國際信賴度高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體系。
蔣穎建議,將分級分類管理作為數據出境管理制度設計的核心思路,對不同類型的數據實施多樣化出境規則,根據數據出境后風險大小及所保護法益不同,確定每一類型每一層級受控數據范疇,并最終確立精準、差異化跨境流動管理政策。
另外,對于個人數據或其他非重要數據,建議突破本地化存儲及安全審查的限制,采取較為靈活的出境政策。為滿足這一需求,可借鑒歐美等國做法,豐富數據出境管理方式,如發布指引性跨境流動協議范本、將部分國家和地區納入可自由流動范圍等。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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